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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人大大力推动生态水域建设

2014-02-11 16:44  林德生 来源:福建人大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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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紧盯指标要求,提高监管水平。对照《晋江生态市建设规划(2011-2020)》指标要求,严把污水设施准入“门槛”,严控工业污水达标排放,提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加快中水回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切实改善晋江市陆地水域、近海水域水质。建立排水综合信息系统,强化基本、应急和专项监测仪器设备配备,进一步完善提升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扩大监控项目和范围,使其具备基本的常规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和可追溯,切实提高综合监管水平。

(五)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生态建设规划要求,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深入普及“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让广大干部群众更多地了解水域保护的重要性,从而增强保护水域的自觉性。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及时曝光违法污染行为,提高政府、企业和群众关心水域、保护水域的生态意识,营造加强水域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作出决议 提供保障

为了从法制层面加强水域保护,依法保障生态水域建设,今年1月,晋江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定将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水域建设的议案》确定为大会议案,并就加快推进生态水域建设作出决议。

决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各镇人大主席团要认真履行职责,把本决议的落实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加强对决议实施情况的监督。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对决议实施情况进行视察检查。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按照建设生态水域的总体目标,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统筹,健全完善机制,广泛宣传发动,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配合做好本区域内的水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全市司法机关要认真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为加快推进晋江市生态水域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决议号召,全市人民要牢固树立“人水和谐”的理念,积极投身生态水域建设,努力把晋江打造成为生态产业循环高效、生态环境安全优美、人居环境舒适、宜居宜业宜商的滨海生态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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