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 时政 > 正文

福建省妇联创新妇女维权 基层法院试点设立家事法庭

2014-02-13 07:02:07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2日从省妇联权益部获悉,今年省妇联将创新妇女维权机制,在条件成熟的基层法院试点成立家事法庭。妇联还要配合各级公安部门做好反家暴工作,推动基层派出所加强110家暴报警点建设、试点家暴告诫制度,引导家庭暴力受害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了解,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妇女议事制、妇女信访代理/协理制、妇女互助制、反家庭暴力、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等维权项目将在23个省级扶贫县实施,全面提升“维权三制”等工作实效。要推进省、市、县三级法院健全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工作机制,在条件成熟的基层法院试点成立家事法庭。加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方面,要在市、县两级妇联设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联合调解、协助调解、受法院等部门委托调解,积极化解婚姻家庭纠纷。

省妇联还将充分发挥福建妇女网、“闽姐姐”微博、省妇联法律服务公益网等平台作用,开展网上接访、网上咨询,通过网上交流、网下办理,不断提升服务妇女群众的水平。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