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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今年立法计划确定 违法建筑处置条例将提请审议

2014-02-13 21:2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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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2月13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今日记者获悉,福建省政府2014年立法计划日前正式确定,其中地方性法规项目54项,省政府规章项目45项。《福建省违法建筑处置条例》等将在今年提请审议,《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等已纳入今年调研项目。

流动人口计生条例列入调研项目

54项地方性法规项目中,提请审议项目有12项(其中制定8项、修订4项),包括违法建筑处置条例、促进闽台职业教育合作条例、农民合作社条例、旅游条例(修订)、水资源条例、 湿地保护条例、禁毒条例,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国防教育条例(修订)、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电力设施建设保护与供用电条例、人民防空条例(修订)。

预备项目有10项(其中制定6项、修订3项、废止1项),包括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福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修订)、行政执法条例等。

调研项目有32项(其中制定23项、修订9项),包括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修订)、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社区矫正工作条例、食品安全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等。

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纳入预备项目

今年立法计划中,省人民政府规章项目有45项,其中制定(修订)项目14项(其中制定13项、废止1项),包括福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办法、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城镇住房保障办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办法、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废止)等。

预备项目15项(其中制定10项、修订5项),包括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修订)、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地名管理办法等。

调研项目16项(其中制定13项、修订3项),包括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修订)、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古树名木和大树保护管理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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