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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解法”,为医患纠纷“退烧”

2014-02-21 08:4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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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轰动全国的“医闹”典型,到全国关注的机制样板——

“南平解法”,为医患纠纷“退烧”

东南网2月21日讯(福建日报 杨鸿 叶国宝) 据中华医学会公布,近几年,全国医患纠纷的发生数量逐年上升。“但我市近年的发生数量却逐年下降。”日前,南平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理中心主任龚选民拿出了最新数据,去年南平市受理立案的医患纠纷案件163起,不到2009年的三分之一。

拉横幅,设灵堂,毁坏财物,殴打医务人员。2009年6月21日,一宗普通的医患纠纷让南平市成了轰动全国的“医闹”典型。如何才能根治这一愈演愈烈的顽疾?同年8月3日,我省首家专业机构——南平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理中心应时而生,并很快实现所辖10个县(市、区)全覆盖。

南平市政府法制办主仼蔡学锋介绍:“调处中心由懂医、懂法、善调解的人员组成,经费开支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集预防宣传、现场处置、依法调处为一体,属于独立的服务型机构。”此举,被称为解决医患纠纷的“南平解法”。

“南平解法”依据《南平市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置暂行办法》规定,注重标本兼治。本,就是关口前移,即采取送法下乡、排查矛盾、队伍培训、应急演练、信息交流等多项措施,努力从源头上防微杜渐;利用覆盖县(市、区)、乡镇直至村居的三级调处联络员网络,及早让医患纠纷“退烧”;督促医务人员提高医德医术,认真履职。2010年9月,市调处中心提前介入,迅速平息了一起因妇科体检不规范而引发的涉及建瓯市和延平区18个村千余人的重大医患纠纷。

针对当事方质疑调解的公正性顾虑,“南平解法”实行“点调制”:医患双方都可自主选择调解员,中途不满意还可换人;自主选择医学和法律专家;自主选择调解方式;所有费用全免。

去年6月,延平区患者林某领到赔偿金9万元,全程只花了5天。他夸道:“这样做很公道,效率高,我服!”如今,南平市85%以上的纠纷都是患方主动要求到调处中心调解,结案最快3天,最长不过一个月。

4年多来,南平市受理的医患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协议履行率达100%。16例“医闹”造成的院方损失已由患方作出赔偿,走出了“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的怪圈。“把矛盾移到调处中心去化解,有效维护了医疗秩序。”南平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吴剑深有感触。

“南平解法”闯出了一条破解“医闹”的创新之路。日前,中宣部已将其成功经验向全国各地宣传推广。

短评>>>

顽疾可治

“医闹”,是当今社会的一种乱象和顽疾。

南平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理中心创新“南平解法”的工作机制,党委政府放心,卫生系统省心,社会普遍认可,患者家属满意。它的可取之处在于,把医患纠纷的焦点问题,摆在一个系统工程中来综合治理。

构建长效机制,须强化顶层设计。“南平解法”创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领导小组指挥协调,部门协同配合,中心依法调处”的工作格局,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完备了强有力的组织机构。制定《南平市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置暂行办法》,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调处中心在处理矛盾纠纷中的主体地位。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须将公共服务交由社会组织去承担。由于突出第三方性质,调处中心成了公道的场所、温馨的家园,为医患双方留出“缓冲带”,避免了党政机关与其中一方发生直接冲突。“南平解法”这一适应市场化的公共服务方式,从政府主导向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转移,在保证政府回归行业监管本位的改革上迈出了可喜一步。

我们相信,随着“南平解法”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医患纠纷的发生频率、参与人数和激烈程度都会大大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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