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2月28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省教育考试院消息,从今年4月起,我省将停止接纳面向社会开考的律师专业(本科段)新生报考。 据了解,自考律师专业(基础科段)已于2013年1月起停止接纳新考生报考,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2015年起也将不再安排专业课程考试,2017年起不再颁发律师专业毕业证书。 律师专业需要继续学习的考生,可按照课程相互顶替办法通过课程考试,并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其他相关要求,选择按法律专业或律师专业毕业。 考生可从即日起选择转为报考法律专业,凡已经考试合格的律师专业课程成绩,均可按照规定顶替法律专业的相应课程;申请毕业时,须符合法律专业的课程设置、课程门数、总学分及毕业论文等要求。 考生如选择按律师专业现行考试计划毕业,已经考试合格的课程成绩有效;从2015年起,须按照附件规定参加法律专业相应课程的考试,并在2016年12月31日前达到全部的毕业要求。 考生已经考试合格的课程成绩,在申请毕业时不得重复使用。 我省教育部门提醒,该专业所有在籍考生在停考前安排好专业课与专业基础课的报考,并有计划地安排应考课程考试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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