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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职招考招生录取启动 未被录取4月可补报普通高考

2014-03-03 19:33  谢添实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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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3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2014年我省高职招考招生录取工作今日正式启动,录取办法、照顾政策、填报志愿方式及录取时间安排等具体同时公布。根据安排,本科批常规志愿于3月3日8时至3月5日18时网上填报,高职(专科)批于3月10日8时至3月12日18时网上填报。网上填报的志愿是投档录取的唯一依据,因此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志愿。

面向高中生和中职生两类人员招考

高职招考根据生源情况分为面向普通高中生和面向中职生两大类,每类招生录取工作分别进行,均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

本科批志愿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设10个院校专业志愿。参加面向普通高中生考试的考生填报志愿不分文理科;参加面向中职生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填报与报考类别相对应的院校专业志愿。

高职(专科)批分三个阶段填报志愿。每个阶段只能填报1所高职院校的最多6个专业志愿,并需填报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本科批次生源最多降20分

本科批次方面,面向普通高中生的本科批录取按投档分实行院校专业平行志愿投档,面向中职生的本科批录取按投档分实行分报考类别院校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为院校专业招生计划缺额的1:1。

先进行常规志愿录取,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院校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组织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并实施征求志愿录取工作。

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如仍有院校专业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则由有关院校提出降分申请,经批准后,可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缺额的1:1比例投放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且有填报该所院校专业征求志愿的考生档案,由学校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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