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县检察院推行附条件不起诉 挽救失足未成年
2014-03-04 15:11 来源:中国平潭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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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潭网讯(记者丁彬媛通讯员陈锦)昨日,记者从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自2013年“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开始实施以来,县人民检察院依托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室,已对4名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帮教,目前已有2名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作出不起诉决定,顺利回归社会。 “刑事诉讼法修改以前,未成年人的相关犯罪一般都可以公诉到法院。然而实践中这样的效果并不理想。一些被判刑了的孩子开始自暴自弃,甚至在服刑的过程中交叉感染。”检察官林若兰说,简单刚性的执法方式并没有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平潭检察院检察长施建清认为,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看似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与不诉的问题上给予了检察官更大的自由裁量权,但事实上却是在无形中加重了检察机关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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