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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部署水稻种植保险工作 野猪造成损失也可获赔

2014-03-07 07:32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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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近日,省农业厅下发通知,部署今年水稻种植(制种)保险工作。今年,我省首次将野猪造成水稻(制种)的损失,列入保险赔偿责任。

今年水稻种植(制种)保险按水稻播种面积承保,每亩保险金额400元,保险费率3%,每亩水稻保险费12元。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保费70%,市、县两级财政补贴保费10%(具体比例由设区市财政局确定),农户承担20%。

《通知》规定,凡在水稻移栽返青后至成熟期间,因低温、干旱、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大风、冰雹、滑坡、泥石流、病虫害、野猪造成保险水稻的灭失、死亡以及植株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时,保险公司按照赔偿处理办法负责赔偿。

《通知》要求,承保方式要尊重农户投保意愿,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农户投保。对愿意缴费参保的农户,要做到应保尽保,不能找理由拒绝农户参保。种植30亩以下种植户以村为单位统一投保;国有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植3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单独投保。

(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刘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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