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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马新岚建议:进一步加强涉台司法

2014-03-08 08:2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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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 我省全国人大代表马新岚提交建议,进一步加强涉台司法。

建议指出,涉台司法工作存在一些困难:对台胞的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涉台案件在文书传达、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不少困难;两岸经常性、常态化的司法交流合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交流渠道、合作方式等仍需丰富和拓展;涉台审判机构建设和干警待遇需要改善;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设置等相关体制机制问题还有待理顺。

因此,要加强法院涉台司法工作。一是完善台胞权益保护立法,突出台胞及台属在就学、就医、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维权需要;二是推进两岸司法互助交流,建立司法互助事务直接沟通渠道等;三是进一步支持涉台审判机构建设,支持成立涉台审判庭或专门合议庭等;四是进一步理顺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体制机制,设置具有两审终审功能的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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