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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人大常委会要求信访干部要到“六要”

2014-03-10 15:45  黄建文 来源:福建人大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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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日,华安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会上,县人大常委会沈主任对信访干部提出:信访干部必须具备“坐得住、听得清、说得明、写得出、办得好”的基本要求。他强调说,信访干部一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增强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宗旨意识和大局意识,通过学习,充分认识人大信访工作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增强做好人大信访的光荣感、责任感、使命感,忠实履行“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神圣职责,在处理信访过程中,切实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不失位;二要深入学习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法律政策水平;三要加强信访业务工作的学习培训,开展与基层、与兄弟县(市、区)业务工作经验的交流研讨,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四要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接待来访,要以理服人、以诚待人、以情感人,对待信访问题要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五要增强创新意识,加强调研,努力探索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努力成为具有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办事公道、作风优良、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工作经验丰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信访干部;六要提高服务水平,要充分认识信访信息的重要性,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信访问题的来源与成因、对象与范围、特点与规律,使信访工作成为领导分析处理问题、研究决策工作的参考依据;发挥出参谋助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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