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宗教事务条例调研
2014-03-17 17:07 张丽琼 来源:福建人大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2月25日至27日,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调研。 调研组由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组成。在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涂振锟的带领下,调研组前往建宁县、泰宁县、梅列区、三元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察看了建宁报国寺、泰宁南禅宫、三明天后宫、三明圆通寺、梅列基督教堂等14个宗教寺庙宫观和基督教堂点,并与部分寺庙宫观和基督教堂点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了解,听取了市直有关部门、县(区)政府贯彻执行条例的情况汇报,并与市宗教界人士进行了座谈。调研组对三明市贯彻实施条例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建议意见。 |
相关阅读:
- [ 06-09]全国政协民宗委来闽调研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