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人大就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及提升基层代表工作征求意见
2014-03-20 15:04 黄楷书 来源: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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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思明区人大就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及提升基层人大代表工作水平召开征求意见 根据厦门市思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部署,3月11日上午,思明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就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提升基层人大代表工作水平征求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及部分秘书意见和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文良主持会议,思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许跃生参加会议。 会议介绍了思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的工作方案。与会人员围绕征求意见座谈会主题踊跃发言,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将认真梳理归纳,抓好落实整改,确保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会议通报了近期区人大组织十个街道人大工委实地观摩交流各自落实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五项制度”和建立代表履职档案的情况,并对基层街道人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工作中遇到的关于“代表活动经费开支范围、企业界代表能否承办主题活动安排就餐、代表请假是否书面、代表回选区述职和测评具体操作”等五个方面的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和答复,体现立行立改。 会上,许跃生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工作要规范。区街人大要依法依规,按照议事规则、工作要点、工作计划,规范程序,克服工作中的形式主义,有序有力有效开展人大各项工作。二是做事要规矩。谋事、干事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善始善终,善做善成;要找准定位,忠诚履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三是部署要落实。区街人大要把自己摆进去,按照市委王蒙徽书记调研时提出的“当标杆、做示范”的要求,严密组织部署,落实三个环节,抓好自身建设,在学习教育上更加深入,在联系群众上更趋紧密,在解决问题上更具成效,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深入进展。四是规定要执行。会上对基层落实“八项规定”遇到的“五个方面”的问题已作出明确规定,区街人大要严格执行。五是创新要发展。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创特色。要巩固好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五项制度”的成果,探索实行闭会期间代表联系群众收集提出的建议及办理“双三联单”机制;探索规范街道人大工委召开工委会议和开展监督工作的路径与做法,推动完善好基层代表工作机制,服务保障好代表优先履职,提升基层代表工作水平,更好地融入、助推“美丽厦门”和“幸福思明”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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