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开展高职院校评估 黎明职业大学列入试点
2014-03-21 07:10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讯 20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从2014年起正式启动新一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4年先行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黎明职业大学、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开展评估试点。 据介绍,评估将依据不同高职院校的定位和特点,在重点考察内容上实行“一校一方案”。专家组按照确定的评估方案开展现场考察评估,不扩大范围,不新增项目。现场考察评估时间不超过3天,其中专家进校工作时间为2天。专家组应有一定比例的省外专家、本科高校专家和有参与高职教学经历的行业企业专家。 (福州晚报记者 陈坚) |
相关阅读:
- [ 03-14]福建高职招考专科批第一阶段投档结束
- [ 03-11]福建高职招考专科批第一阶段志愿明日截止填报
- [ 03-09]福建省“小高考”本科批常规志愿录取昨结束
- [ 03-08]福建高职招考本科征求志愿9日填报 线下20分也可报
- [ 03-07]福建首次“小高考”录取公布投诉电话
- [ 03-03]福建高职招考招生录取启动 未被录取4月可补报普通高考
- [ 02-28]福建高职招考各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敲定
- [ 02-13]高职招考3 月3 日开始填报志愿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