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25日讯(福建日报者 姚瑾 通讯员 曾庆光 范华春) 作为金饰品商家常见的促销手段,以旧换新着实吸引了不少消费者。但由于商家对此的规定各有不同,也引发五花八门的消费纠纷。记者日前从厦门思明区工商局获悉,该辖区内部分工商所今年初以来已接到多次金饰消费投诉,均与以旧换新有关。
不久前,钟女士在某地下商场的黄金专柜,按以旧换新的方式购买了一对黄金耳环。第二天她在佩戴耳环时,右耳环耳针连接处突然断裂,她随即向商家反映,商家却说是她佩戴不当造成的,不承认是质量问题,若更换得先支付维修费用。 林女士准备将几年前买的一枚铂金戒指以旧换新时,也发现同一品牌设在不同地方的门店,对换购要求和折损差价的计算都不同。虽然都需扣除13%的损耗,但一家门店要求更换的新首饰须超过旧首饰原重量,每克要补差价488元;而另一家则要求更换的新首饰不低于扣除13%损耗后的重量就可以,且每克差价只要补上440元。 记者近日也随机走访一些珠宝首饰店,发现金饰以旧换新的规定各有门道。部分商家除了要求扣除折旧费外,还要另收加工费;而有的商家对旧金饰的重量会扣除一定比例的折损,对需要补上的每克差价也各有不同。同时,不少金店都不接受其他品牌金饰换购。 对此,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对金饰以旧换新的商家承诺或促销活动,要保持理性的态度,需留意可能产生的费用及服务“折损”。 在实际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应留意如下方面: 货比三家,尽量到口碑好、经营状况较为稳定、规范的大型知名商场或专卖店进行换购; 购买首饰时要仔细检查其工艺,可向服务员借放大镜,仔细观察饰品的接口处、宝石的镶嵌处,看有无松动、裂纹等; 最好让商家将相关承诺形成书面文字,以便日后兑现时有凭有据。因为不少金店、珠宝店大都有自己定的“店规”,但商家并不将这些“店规”白纸黑字地出示给消费者,只是口头承诺,这就给日后产生纠纷埋下了隐患,应注意避免。 |
相关阅读:
- [ 02-18]今年以来国际金价逐步走高 福州千足金饰价一周涨15元/克
- [ 12-16]金饰价格还会再低吗? 福州有购买意向消费者在观望
- [ 12-04]闽东地区本月试水金饰价体制改革
- [ 10-02]买金饰,短缺超0.01克即可索赔
- [ 08-24]电视购物里一折“金饰”不含金 有害元素超标近3000倍
- [ 08-15]七夕福州一商家以批发价零售 市场又现抢金场面
- [ 06-22]福州金饰昨日每克降价8元 创下两年多来的新低
- [ 05-17]失窃金饰已被警方追回十五年 为何迟迟未还失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