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文化 > 正文

福建出台办法扶持民办博物馆 严禁改变民办博物馆用地用途

2014-03-27 10:47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本报记者 綦芬

本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省文化厅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民办博物馆建设与发展的意见(试行)》,要求各地对民办博物馆发展予以扶持。

《意见》提出,对符合设立条件的民办博物馆,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审核和给予登记注册,做好管理工作。完善民办博物馆设立标准,民办博物馆展厅(室)面积应与展览规模相适应,且不低于馆舍建筑面积的40%和不低于400平方米,展厅(室)适宜对公众开放。严禁改变博物馆用地的土地用途,建立政府对民办博物馆单位的资助机制。支持民办博物馆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参与进校园、进社区和博物馆文化旅游等社会教育和服务活动。推进国有博物馆对口支援民办博物馆工作,在本地区具有一定代表性、正常运行3年以上且年检合格的民办博物馆,可列入国有博物馆对口支援范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