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详解"单独两孩"政策
2014-03-30 09:59:1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单独两孩”,你知道多少? ——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详解“单独两孩”政策 东南网3月30日讯(福建日报 记者郑璜 储白珊 实习生 洪艺松 本报记者 郑璜 储白珊 实习生 洪艺松) 随着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广受关注的“单独两孩”政策在我省正式落地。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可申请“单独两孩”?申请手续又有哪些?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昨日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问:“单独两孩”政策在适用对象上有哪些规定? 答:“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已生育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应同时具备一方为独生子女、双方只有一个子女、双方或一方户籍登记在本省的三个条件。 问: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在申请生育时需经哪些程序? 答:“单独两孩”的审批按《福建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再生育申请和审批有关事项的规定》办理。符合条件的夫妻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对材料审查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具体步骤是: 申请人填写并提交夫妻再生育审批表,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夫妻二寸合照及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调查后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等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后,在审核、公示的基础上,将全部材料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对申请材料审查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夫妻再生育审批表可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领取,具体办理事宜也可咨询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问:跨省的流动人口如何适用“单独两孩”政策? 答:户籍不在同一省(区、市)的流动人口单独夫妇,只要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就可在那里提出再生育申请。 |
相关阅读:
- [ 03-30]福建启动"单独两孩"新政 6成"单独"夫妇有生育意愿
- [ 03-30]福建"单独两孩"政策正式落地 没有4年生育间隔期
- [ 03-30]放开“单独两孩”对福州控制总人口指标影响不大
- [ 03-30]福建通过“单独两孩”政策 公布后开始实施
- [ 03-29]“单独两孩”政策正式落地福建
- [ 03-29]“单独两孩”政策今表决 将在福建启动实施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