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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九条措施》

2014-04-02 08:1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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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侃) 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近日,我省出台《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九条措施》,旨在缓解我省进出口企业压力,进一步增强我省外经贸发展后劲。

此次出台的措施释放出若干利好——

支持企业建设境外营销网络,推进境外福建商品营销中心建设;支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对简化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物流、支付、税务等流程的项目给予鼓励,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在境外设立仓储基地、自建或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等。

按初创期、发展期、成熟期三个阶段支持企业培育自主品牌,鼓励企业并购高端国际品牌;优先支持品牌企业参加广交会、华交会等境内外重点展会;支持开展与国际品牌评价、促进、推广、保护四大体系建设相关的公共服务。

在优化退税服务方面,规定有关部门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和变更的审批要给予即时办结,最长办结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允许外贸企业一月多次申报出口退税,落实15个工作日限时办税服务承诺制等。

在加大出口金融支持力度方面,提出推动政、银、企合作,共同建立风险共担资金池,推动商业银行降低贷款门槛;深化货物和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积极推行小额外保内贷试点政策等;鼓励银行创新汇率避险金融服务,加大提供跨境人民币协议付款服务力度,推动海外分支行向企业的境外分支机构提供低成本的人民币资金融资产品,加大对出口生产企业的授信支持等。

此外,《九条措施》还从壮大重点出口行业、拓展口岸货源腹地、改善通关环境、支持开展出口信用保险、强化组织保障和激励机制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有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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