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招细则出台 照顾政策涉及五类考生
2014-04-03 21:51 谢添实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三)享受加5分照顾 1.初中阶段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2.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主办的运动会(含中学生运动会)以及省级主办的单项竞赛个人第一名的队员或集体第一名的主力队员。 (四)军人子女中招优待办法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享受中招政策性加分照顾的对象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其中: 1.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享受10分照顾。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享受15分照顾。 (五)其它照顾 1.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享受10分照顾。 2.烈士子女,享受20分照顾。 3.台商子女享受10分照顾。 4.台湾户籍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福州二中台生班,享受10分照顾。 5.少数民族考生在城区学校就读的,享受3分照顾;在农村学校就读的,享受5分照顾;普高批第一志愿报民族中学或普通中学民族班的,享受15分照顾。 6.初中阶段被评为设区市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的考生,报考师范类五年制高职享受3分照顾。 7.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进行学历教育的各类国民教育系列学校(含幼儿园但不含党校、军事院校)教师(含农村离、退休的公办教师和民办教师,学校在册在编的管理干部)的子女,报考师范类五年制高职享受3分照顾。 考生要注意的是,照顾加分比赛或竞赛项目均应是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及联办的,并在初中阶段取得的;社会青年不享受政策照顾;凡按政策享受多项照顾加分的考生,其照顾加分不能累加,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享受加分照顾的考生不再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 |
相关阅读:
- [ 04-14]福州今年中招细则9项微调 普高第一条线切线办法调整
- [ 04-14]今年福州中招细则出台 非福州户籍考生报考放宽
- [ 04-15]福州中招细则公布有五变化 定向生比例提至35%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