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创新信访工作方法:双向承诺 让举报敢“实名”
2014-04-09 09:0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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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举报往往查实率低、调查取证难、结果反馈难。寿宁县创新信访工作方法,使信访举报人放下思想包袱 双向承诺让举报敢“实名”
东南网4月9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庄严 通讯员 缪淑秀) 今年1月,寿宁县纪委信访室收到清源乡胡家垱村民吴某实名举报,反映该村上年生态林补助款被原村干部挪用没有发放的问题。信访室当即与举报人签订“双向承诺”书,并启动直查快办。由于举报信息真实准确,事实很快查清,补助款在春节前发放到村民手中。在回访中,吴某对举报件能够快速处理表示满意。 2013年,寿宁县纪委对23个实名举报件与举报人签订“双向承诺”,办结22件,其中转立案处理10件,反馈率为100%,没有发生一起重复信访。 而在几年前,当地信访工作的成案率和查实率并不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大多数线索来自匿名举报,造成核查困难、案件线索流失。 实名举报 双向承诺 以往举报人缘何不愿意透露真实姓名呢?寿宁县监察局局长何振键说:“匿名举报的原因很多。客观方面是我国目前举报工作法制不够健全,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及时、有效保护,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现象时有发生。主观方面,有的信访人担心举报内容泄密遭到打击报复,有的担心充当证人需要频繁配合取证惹麻烦,有的举报内容则是道听途说,举报人不敢署名。” 匿名举报不仅让调查机关取证难,而且匿名举报人在暗处,调查处理结果无法反馈,有时又会造成举报人重复来信等问题。 如何让信访举报人放下思想包袱,愿意实名举报?为此,近年来寿宁县探索建立信访诚信保障体系。县纪委出台了《实名举报办理制度》、《实名举报初信初访受理双向承诺制度》、《实名举报保密和保护举报人工作制度》,尝试实名举报“双向承诺”制。 “双向承诺”,即信访室对属于纪检监察受理范围内的实名来访和来信,视情况与举报人协商签订双向承诺书。承诺书要求实名举报人承诺如实提供线索和证据,积极配合调查,在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期间不多头访、不重复访、不越级访。同时,纪检监察机关作出承诺,实行领导包案调查,限期办结反馈,不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资料。 密室交谈 诚信沟通 仅靠一纸承诺,能否打消举报人的重重顾虑?寿宁县纪委出台密谈制度,使举报人信息得到充分保密。 大部分的信访举报人到信访室后,迟迟不肯说出真实身份和举报事项,却不断打听有关保护举报人权益的问题。对此,寿宁县纪委专门设立信访密谈室。群众来访时,由工作人员引到密谈室,让他们先了解墙上公开的接访负责人姓名、职务、分管工作、联系方式,举报人来访须知、信访当事人权利义务、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及举报件办理流程图等,并发给相关制度材料,让举报人放下思想包袱。之后,根据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信访室下转督办,与举报人签订“双向承诺书”,让他们吃下“定心丸”。 密谈室能否做到密不透风?寿宁县出台信访工作保密制度、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最大限度地保护信访人权益,并对实名举报实行三项措施。首先,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对实名举报件指定专人负责优先受理,由分管纪委副书记优先批阅,指定专人将查处结果向举报人反馈。其次,信访档案做到专柜存放,在案件初核期间,不允许调查人员在公开场所找举报人核实问题,不允许调查人员带原举报件外出调查。再次,信访回访方式、时间、地点由信访人自己选择,实名举报件一律作为密件管理,严格按规定确定专人做好回复回访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回访反馈、约请当面反馈、电话反馈等形式,做到信访举报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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