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创新信访工作方法:双向承诺 让举报敢“实名”
2014-04-09 09:0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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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举报往往查实率低、调查取证难、结果反馈难。寿宁县创新信访工作方法,使信访举报人放下思想包袱 双向承诺让举报敢“实名”
东南网4月9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庄严 通讯员 缪淑秀) 今年1月,寿宁县纪委信访室收到清源乡胡家垱村民吴某实名举报,反映该村上年生态林补助款被原村干部挪用没有发放的问题。信访室当即与举报人签订“双向承诺”书,并启动直查快办。由于举报信息真实准确,事实很快查清,补助款在春节前发放到村民手中。在回访中,吴某对举报件能够快速处理表示满意。 2013年,寿宁县纪委对23个实名举报件与举报人签订“双向承诺”,办结22件,其中转立案处理10件,反馈率为100%,没有发生一起重复信访。 而在几年前,当地信访工作的成案率和查实率并不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大多数线索来自匿名举报,造成核查困难、案件线索流失。 实名举报 双向承诺 以往举报人缘何不愿意透露真实姓名呢?寿宁县监察局局长何振键说:“匿名举报的原因很多。客观方面是我国目前举报工作法制不够健全,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及时、有效保护,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现象时有发生。主观方面,有的信访人担心举报内容泄密遭到打击报复,有的担心充当证人需要频繁配合取证惹麻烦,有的举报内容则是道听途说,举报人不敢署名。” 匿名举报不仅让调查机关取证难,而且匿名举报人在暗处,调查处理结果无法反馈,有时又会造成举报人重复来信等问题。 如何让信访举报人放下思想包袱,愿意实名举报?为此,近年来寿宁县探索建立信访诚信保障体系。县纪委出台了《实名举报办理制度》、《实名举报初信初访受理双向承诺制度》、《实名举报保密和保护举报人工作制度》,尝试实名举报“双向承诺”制。 “双向承诺”,即信访室对属于纪检监察受理范围内的实名来访和来信,视情况与举报人协商签订双向承诺书。承诺书要求实名举报人承诺如实提供线索和证据,积极配合调查,在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期间不多头访、不重复访、不越级访。同时,纪检监察机关作出承诺,实行领导包案调查,限期办结反馈,不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资料。 密室交谈 诚信沟通 仅靠一纸承诺,能否打消举报人的重重顾虑?寿宁县纪委出台密谈制度,使举报人信息得到充分保密。 大部分的信访举报人到信访室后,迟迟不肯说出真实身份和举报事项,却不断打听有关保护举报人权益的问题。对此,寿宁县纪委专门设立信访密谈室。群众来访时,由工作人员引到密谈室,让他们先了解墙上公开的接访负责人姓名、职务、分管工作、联系方式,举报人来访须知、信访当事人权利义务、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及举报件办理流程图等,并发给相关制度材料,让举报人放下思想包袱。之后,根据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信访室下转督办,与举报人签订“双向承诺书”,让他们吃下“定心丸”。 密谈室能否做到密不透风?寿宁县出台信访工作保密制度、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最大限度地保护信访人权益,并对实名举报实行三项措施。首先,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对实名举报件指定专人负责优先受理,由分管纪委副书记优先批阅,指定专人将查处结果向举报人反馈。其次,信访档案做到专柜存放,在案件初核期间,不允许调查人员在公开场所找举报人核实问题,不允许调查人员带原举报件外出调查。再次,信访回访方式、时间、地点由信访人自己选择,实名举报件一律作为密件管理,严格按规定确定专人做好回复回访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回访反馈、约请当面反馈、电话反馈等形式,做到信访举报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包案调查 铁腕执纪 面对群众实名举报,如何做到铁腕执纪,让群众无后顾之忧? 寿宁县实行“三严办理”、“三不结案”原则。建立实名举报问题领导包案制度,对双向承诺件,明确责任领导、承办单位、承办人和办理时限,切实取信于民;严格时限办理,对线索单一易查易结的双向承诺件、重要或复杂的信访案件和已经立案查处的案件,分别规定不同办理期限;严格审结把关,对已办理的双向承诺件,须经包案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移送审理室审理或信访室审结。对不符合办理要求的接访件,退回重新办理,补充调查或规范报结材料做到“三不结案”,即事实不查清查实不结案,问题处理不恰当不到位不结案,来访人不满意不息访不结案,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妥善有效解决。 为保护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寿宁县建立严禁打击报复信访举报人制度,规定凡是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而遭到打击报复的案件要坚决予以查处。出现泄密导致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的事件,立即启动倒查机制,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 重心下移 真情回访 信访举报件如何办得让人心服口服?寿宁县将工作重心下移,积极做好对举报人和受处分人员的回访工作。要求党员干部不定期到各乡镇开展下访活动,面对面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相关领导干部要对所“包”区域内的信访人、重信重访户进行定期回访。 成立女子信访队,利用女性亲和力强的优势,开展对实名举报人和相关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回访工作,了解他们的思想认识及其家庭生活状况,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变化,消除抵触情绪。 “双向承诺制度对实名举报人具有多重约束力,确保了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可查性,而有针对性的回访可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满足他们的合理诉求,使信访举报案件的查实率和成案率得以不断提高。”寿宁县纪委书记陈作春对此深有感触。 回访活动变群众上访为领导干部下访,不仅拓宽了信访举报渠道,更以工作“诚心”换取群众“真心”。基于“真情回访”活动创建的良好沟通平台,近三年来,寿宁县纪委、监察局共受理实名举报77件,初核77件,转立案41件,其中大要案11件,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未发生一起打击报复举报人事件;初次信访后造成重复访、越级访和多头信访现象的比例大幅下降,回访满意率也始终保持在9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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