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滚动网报> 法制报道 > 正文

男子贪图便宜购赃车被查获 牵出盗销一条龙团伙

2014-04-14 22:1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晓夏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4月14日讯(本网记者 王坤明 通讯员 螺洲综)继4月5日在群众的协助下抓获两名涉嫌销赃电动车的嫌疑男子后,昨日,福州市公安局螺洲派出所民警又在城门镇附近抓获两名涉嫌盗窃电动车的嫌疑男子。至此,警方摧毁了一个盘踞在盖山镇福湾一带的电动车盗销一条龙团伙。

4月5日上午,螺洲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发现其之前被盗的电动车在螺洲镇乾元村某工厂出现。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但是民警只发现停在工厂内的嫌疑电动车,骑车人却杳无踪迹。正在这时,一名男青年骑着电动车停在了工厂门口,关切地打听工厂内的情况。

民警警觉地上前检查该名男子的证件,见到民警过来,该男子惊慌失措、拔腿就跑,慌不择路地向仓山监狱门口附近跑去。在周围群众的合力帮助下下,警方抓获涉嫌销赃的该男青年唐某(男,21岁,四川人)及购赃男子雷某(男,22岁,四川人)。

原来,4月4日下午,雷某因贪图便宜想购买便宜车辆,其朋友唐某得知后,在明知电动车是赃物的情况下,仍介绍雷某到福湾路附近向其朋友伍某购买赃车;4月5日上午,在听雷某说民警正在工厂检查时,心怀鬼胎的唐某想到厂内了解是否东窗事发,没想到自投罗网。

经预审深挖以及走访,民警又掌握了盗窃嫌疑人的线索。4月13日17时许,根据线索,螺洲派出所民警快速出击,在城门镇附近抓获涉嫌盗窃电动车的嫌疑人袁某(男,21岁,四川人),伍某(男,34岁,湖南人)。

袁某、伍某到案后对其流窜盖山福湾一带盗窃、销售电动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袁某、伍某二人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刑事拘留;唐某玻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刑事拘留;雷某因涉嫌收购有赃物嫌疑的物品被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

警方提示:购买车辆请到正规店铺购买,并且需要店方提供发票、合格证或者购车人的转让协议。切不可贪图便宜购买赃车或来历不明的车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