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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将在全国率先推广“淡旺季用工调剂”

2014-04-15 06:53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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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雅/漫画

□本报记者林娟

昨日福建省人社厅副巡视员王建民在接受中国福建政府网专访时透露,今后我省将在全国率先探索推广“淡旺季用工调剂”,推动实现人力资源的“削峰填谷”,缓解部分企业用工高峰时招工难问题。据悉,“淡旺季用工调剂”还将被编成工作经验,转发全国各地参考借鉴。

据王建民介绍,“淡旺季用工调剂”,简而言之就是一种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的做法,通过减少用工短时闲置,盘活人力资源的存量。目前,我省已经形成泉州晋江市“自发运作”、三明三元区“社区互助”、南平市“村企合作”三种典型模式,正逐步向全省推广。

泉州晋江市“自发运作”模式主要是部分企业结合自身生产实际,自发协商开展企业间淡旺季用工调剂。企业间用工调剂主要在同地区同行业企业间开展,个别企业跨行业甚至跨地区调剂,以“企业签订借工协议、团队打包借出”为主要形式。企业间通过协商,签订用工调剂协议,明确用工调剂相关内容,将包括管理人员、技工、普工在内的工组或车间整体借出,在组织管理、团队协作和技能水平等方面既有一定的质量保证,也增加员工的企业归属感,最大限度减少借出员工流失率。2013年,仅久久王食品公司一家,就与其他3家企业调剂用工235人次。同时,明确借出工人的劳动关系仍保留在借出单位,由借出单位支付保底工资、缴交社会保险费、发放工龄奖、全勤奖等;借入单位负责支付工人的生产性工资收入,并承担借入期间的工伤责任和交通接送。对于不少企业担心的员工借出后被对方企业挖走的问题,也明确约定在一定期限内不能招用这些员工,如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三明三元区“社区互助”模式是由社区建立用工互助会,由社区制定互助会章程,对用工互助内容、工资报酬、责任义务等作规定,规范用工互助行为;自愿参与互助的企业,与社区签订用工互助合作协议书,服从社区用工互助会制度约定;企业需要用工互助时,以社区为中介,联系其它企业和劳动者,三方签订劳动力互助协议书,开展调剂。王建民解释称,这种模式可以使生产任务闲时的企业技术工人有事可做,并提高了劳动报酬。同时借出企业自身降低了人工成本,生产任务忙时的企业,及时得以补充技术工人,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实现预定经济效益。此外,通过用工互助协调运作,也促进同行企业从竞争对手向合作伙伴的角色转换,实现良性竞争。

南平市“村企合作”模式是发挥该地区农业劳动力较多的优势,挖掘本地劳动力潜力,为企业与农闲劳动力牵线搭桥,以多种形式补充用工短缺。如每年定期举办村企合作座谈会,邀请企业周边乡镇所辖村劳动保障协理员、村妇女主任到企业参观,宣传企业用工环境和员工待遇,引导企业与周边农村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发挥村协理员和妇女主任日常走家串户、熟悉邻里的特点,促进农闲劳动力与企业用工岗位信息对接。

此外,王建民还透露,下一步我省每个设区市至少选择一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先试点、后评价、再推开。初步考虑按四个步骤推进: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开展调查摸底,对企业淡旺季时间、调剂岗位工种、薪酬待遇等进行细分,做好分类指导。搭建平台,组织有意向的企业共同商议制定用工调剂框架协议,约定合作原则,规范合作行为,形成合作范本。各地人社部门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促进企业自主选择调剂对象,签订用工调剂合同。目前,省级人社部门正在商财政部门予以试点专项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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