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五年制高职招生方案出炉 支持9大专业类办学
2014-04-17 21:36:25 来源: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4月17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省教育厅今日正式出台2014年我省五年制高职招生方案。方案要求,举办五年制高职的高职院校要根据自身办学条件、近年毕业生就业率、当地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等情况,选择适合五年制培养模式的并已具备招生资格的专业,科学、合理确定本校招生规模。 支持9大专业类办学 省教育厅要求,高职学校专业设置应多考虑能力培养要求年龄小、专业技能的掌握要求反复训练、培养时间较长、复合性教学内容多的专业,支持高职学校在制造、电子信息、土建、水利、医药卫生、农林牧渔、轻纺食品、旅游和工艺美术等9大专业类举办五年制高职,支持具有师范教育类办学资质的职业院校开设五年制高职学前教育专业,支持艺术、体育等高职院校建成以五年制高职办学为主体的学校。 对于社会需求量明显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长线专业,严格控制招生数量。财经大类、公共事业大类专业不举办五年制高职。 据了解,五年制高职前三年的学生纳入中等职业教育的事业统计范围,学生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等相关资助政策。后两年的学生纳入高等教育事业统计范围,享受高等职业教育学生相关资助政策。 不得实行有偿招生 在规范五年制高职招生行为方面,省教育厅强调,各初中学校不得限制和强迫学生选报志愿,不得扣押学生录取通知书。各高职院校不得进行不实招生宣传和以任何形式实行有偿招生,严禁将收费与录取挂钩,不得通过向招生院校推荐生源收取费用。 任何高职院校不得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对违反招生规定录取的学生坚决退回,对违反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有偿招生、乱收费的,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限制招生等处理,并追究学校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
相关阅读:
- [ 04-16]福建高职院校评估将全面开展学生满意度调查
- [ 04-15]福建高职院校评估将全面开展学生满意度调查
- [ 04-15]我省高职院校评估将全面开展学生满意度调查
- [ 04-10]国家示范高职院校校长交替 面临“青黄不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