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让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事
2014-04-29 08:3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晓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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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系列调查之中篇 让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事 东南网4月29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通讯员 肖咸强 庄国辉) “不收费,效率高,合理合情,简单省事。”近日,在泉州泉港区交通事故法律援助站,不到一个小时,陈女士与庄先生的一起交通事故纠纷便成功调解,当场签下调解协议和赔偿凭证后,双方都表示满意。 陈女士说,如果上法院打官司,耗时长不说,还要交诉讼费,结果可能也一样,“这个交通事故法律援助站,真是大大便利了群众”。 民间纠纷事,“公亲”来调解 今年3月31日,泉港区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援助站正式运作,主要负责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并对有需要的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援助站有5名法律工作人员,他们并非公职人员,法律援助服务不得向群众收费,工作经费和人员工资都由政府负责,成功调解一起纠纷能获20元奖励,实施一起法律援助可拿到150元补贴。 “援助站前3个月试运作期间,已成功调解242宗案例,占同期全区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总量的90%以上。”援助站工作人员陈景兴说,“此前,交通事故纠纷调解由泉港交巡大队一位民警带着几位聘用人员负责。车辆越来越多,有时他们调解不下来,就只能转到法院判决。现在,交警大队侧重交通事故现场处理,援助站侧重调解和追讨垫付医疗费用等后续工作。” 传统思维里,起了纠纷,就找警察或法院当判官。“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过多介入民间纠纷化解,必然会牵扯住大量警力和司法资源。同时,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侧重于用法律来解决纠纷,带有明显强制性,结果有时会出现当事人口服心不服,往往会留下隐患。”泉港区司法局长戴文生说。 在泉港,群众之间产生矛盾纠纷,习惯请一个威望较高的人来当“公亲”调解。早在2010年,泉港就开始试水向熟悉民间调解的“公亲”购买服务。当年,泉港司法局、山腰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设立安泰调解工作室,由当地有名的“公亲”、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庄安泰牵头组织团队,负责该辖区社会纠纷调解事务,同时承担对村居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除为其配备必要办公设备外,区、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每月拨付经费给调解工作室,并对调解成功的每个卷宗给予一定奖励。 “‘公亲’人熟、地熟、法律熟、业务熟、情况熟,调解结果更能兼顾依法依规、合情合理,又不收费。许多群众在发生纠纷时,第一时间愿选择信誉度高、调解能力好的调解员,这样可尽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戴文生说。 据统计,泉港去年依托100多名民间“公亲”,成功调解1578宗基层纠纷,拨付相关工作经费约75万元,每宗调解的平均成本在475元左右。 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唱“主角” 4月16日下午,由省发改委、宁德市发改委和宁德市茶业管理局主办,厦门科易网承办的宁德市茶产业网上在线对接会场面热烈,对接实况显示,共吸引81家企业和117位技术专家到场,实现对接91次,达成意向15次。 2012年,“6·18”组委会办公室委托“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厦门科易网承办网上在线对接活动,使越来越多的企业不出办公室、专家不出实验室,实现在线对接。去年10月,又通过公开比选,借助科易网在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优势,计划建设运营“6·18”虚拟研究院网上技术交易服务中心,探索技术交易的电子商务化。 科易网董事长林海国说:“仅去年,我们就举办了12场‘6·18’在线对接会。至4月25日,科易网网上技术交易服务中心注册会员已超过120万人,已顺利完成79笔技术交易合同,合同金额3003.18万元。” 近年来,“6·18”组委会办公室在加快市场化进程的同时,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新机制。 “去年,我们第一次拿到了25万元的‘6·18’资金补助。”赢在科技网董事长潘颜凯告诉记者。 潘颜凯原是一名“6·18”的志愿者。2007年,这位精通网络技术的年轻人为“6·18”提供网络宣传等服务。“服务过程中,我们发现了其中的市场机会。在组委会办公室的大力培育下,2011年成立民营科技中介机构——赢在科技网,搭建网上展馆,将在会展中心展出的项目、产品、需求搬到网上,实现永久展示、在线对接。”当年,赢在网还成为第一家在“6·18”上唱主角的民营机构,进场举办两场项目对接会和项目路演活动。 而今,赢在网已成为“6·18”的战略合作网站,并线下提供从项目生成、推介、对接、转化,到产品市场推广、企业发展战略的全链条式服务,拥有的服务场地也从3年前的200平方米增至3000平方米。 记者手记>>> 加快培育市场主体 随着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全面推进,政府大包大揽公共服务的模式,逐渐凸显诸多问题。实践证明,通过购买方式将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承担,有助于使群众得到更多便利和实惠。 闸门打开,将释放出巨大的市场机会。当前,要积极培养和引进能提供专业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主体,确保服务能卖出去。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意味着一些原由政府直接提供、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将移交给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或企业等来承担。但在实际情况中,社会组织较企业竞争性较差,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较弱,如何扶持好社会力量参与承接服务将是工作中的难点。 “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社会组织不可或缺。”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规定,3A以上社会组织优先作为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对象,我省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约2万个,其中具备资质的占三分之一以上,有关部门应着力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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