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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直机关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反响热烈

2014-05-04 08:0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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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一时 严于律己一生

——省直机关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反响热烈

东南网5月4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严顺龙 通讯员 陈晓声 陈金来)

“典型案例触目惊心,服刑人员悔恨不已,这些都让我深切感受到清正廉洁对于党员干部健康工作、快乐生活、实现人生理想的重要意义。”4月29日上午,在省纪委、省直机关工委举办的省直机关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大家谈”活动中,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吴南翔以“廉洁从政是幸福人生的保障”为题,畅谈参加警示教育后的感想。

去年12月30日开始,省纪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司法厅联合举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专题展”及警示教育活动,首场组织60名省直单位“一把手”前往接受教育,吴南翔就是其中的一员。看了23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和28名领导干部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听了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吴南翔被深深震撼。他说,“海洋与渔业部门承担着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责任和使命。作为‘一把手’,不仅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更要带头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好‘一岗双责’。”

“大家谈”活动现场,8位省直单位的厅级领导干部、重要部门处室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围绕参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专题展”及警示教育活动作发言。来自省直各单位的厅级领导干部和重要部门、重点岗位负责人100余人认真聆听,频频点头。

省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朱清介绍,截至3月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专题展”及警示教育活动累计接纳各级党员干部139批7165人次,其中厅级干部608人、处级干部4868人。“警示教育影响好、震慑力强,是提醒党员干部拒腐防变、防微杜渐的有效方法;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自省自律,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每天都要做好的必修课。”朱清说。

“五一”节来临,“四风”问题再次成为各界关注焦点。回顾参加警示教育活动的过程,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就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带头纠正“四风”,谈体会、提建议。

“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原则,勇于碰硬,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贾科在畅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的同时,直指“四风”问题是党员干部贪污腐化的源头。

省住建厅总工程师林增忠结合自己分管的行政审批、建筑市场监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表示:“要充分吸取有关案例当事人的深刻教训,充分认识‘小节不守、大节难保’的必然规律,自觉做到不以恶小而为之,耐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

省社会劳动保险局局长吴正斌认为,作风问题是腐败源头。他将领导干部走上违法犯罪之路归结为放松警惕、心存侥幸、信仰缺失三个方面的主要原因,并介绍了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

省安全生产执法总队总队长张建进坦言,在执法工作中,当发现企业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时,当地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找关系说情的现象并不少见。“如果政策底线、法律红线把握不住,接受不该收受的东西,去了不该去的地方,就违反了八项规定精神。”张建进说,“一旦发生事故,不仅自己将受问责,还会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

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副处长张则强认为,这些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大多是部分党员干部没有正确区分公与私的界限,把公家的财物当成了自家的东西,甚至揣进自己的腰包。

“这次警示教育活动对我触动很大,让我接受了一次心灵的洗礼。”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干部郑凌伟所在的办事窗口每年要办理1.5万家企业的各类登记业务,虽刚参加工作不久,但他的认识十分深刻:“党风廉政应该从小事抓起,无论在什么岗位,担任什么职务,都要时时保持警惕,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谨防迈出第一步。”

省纪委副书记黄德安表示,开展此次活动,是配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好“两个责任”、巩固和扩大纠正“四风”成果的有力举措,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开展类似活动,确保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向好。

“参观了警示教育活动,我们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提高了拒腐防变能力,受益终身。”省直机关党员干部纷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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