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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2013年至2015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出炉

2014-05-05 15:15  周燕平 来源:中国平潭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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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社会资本和台资办医疗

中国平潭网讯(记者周燕平)记者昨日从平潭卫生局获悉,我区2013年—2015 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正式出炉,这也为我区医疗机构建设管理,绘就了一幅蓝图。近日,省卫生计生委正式批复《关于同意平潭综合实验区调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文件,建议平潭发挥地缘优势和政策优势,重点引入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实验区设立各类医疗机构,扩大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的比重。

根据规划,我区将通过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将各种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的医疗机构均纳入实验区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设置和布局,实行统一准入、统一监管。

规划中,我区将设置三级综合性医院2所,目前平潭协和医院已在建设,县医院也将提升为三级医院;设置二级甲等中医院一所、二级妇幼保健院一所。鼓励专科医院发展,通过优惠政策,鼓励现有的平潭民营精神病防治院升级为二级或三级民营精神病医院,设立二级口腔医院、二级耳鼻喉科医院各1所、康复医院2所。同时设置急救中心1所,临床检验、影像诊断机构各1 所。

规划提到,以乡镇为单位,每个乡镇设置1所乡镇卫生院,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一个卫生所,在乡镇卫生院难以覆盖的农村,根据需要设置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保留潭城镇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根据需求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还将新建金井湾、岚洋社区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按照规划,到2015年,平潭全区将再新增医院床位674张,使全区平均每千人口医院床位数4.1张,其中每千人口拥有综合性医院床位数1.65张。

在深化改革,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的同时,规划还强调,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特别是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和台资举办医疗机构,包括康复、护理院、护理站、老年病和慢性病专科医疗机构。在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方面优先考虑社会资本,积极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

同时,支持民营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险定点服务,使非公立医院在人才引进、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有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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