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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未管所未成年犯:“高墙”里上学的少年犯

2014-05-12 11:18   来源: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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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高墙下的劳教后,这群特殊的学生都会在衣服上写几句激励自己的话

少年犯也有接受教育的权利

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4点20分到16点15分是他们的上课时间。从他们住的号房走到启萌楼要穿过3道铁门,走上3段台阶。

楼门边的外墙上挂着六块牌匾,其中一块写着“福州市育萌学校”的名字,“育萌”象征着“培育新芽”。

下午三点零五分,正是下课时间,记者走进教学区时男孩们正蜂拥到走廊上嬉闹聊天。

3层共9间教室,一个班就是一个年级,一年级到六年级是小学,七年级到九年级是初中。在这里,学生们不按年龄分班,他们入学前都要先参加一次摸底考试,民警再根据每个人的成绩进行排班。

“国家规定,未成年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而对这些未成年犯尤其需要。他们普遍文化水平低,不懂法,甚至不知道自己做的事情违法,通过教育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对降低他们再犯罪的几率有重要作用。”既是民警又是老师的林警官介绍,未管所从很早以前就知道教育对这些孩子的重要性,可当时由于各种条件受限,只能由所里的民警给孩子们上课。

从2012年开始,在多个省市级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呼吁帮助下,协议由共建学校每学年选派11-13名教师到所里,教授未成年犯们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等6门学科的知识,每天下午3节课,一周15节。

去年年底,经过多个单位多年的共同努力,学校得以正式挂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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