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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税局推出七条办税新措施 可大幅减轻企业负担

2014-05-13 08:1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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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1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吴洪)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四个环境”的总体部署,日前省地税局推出七条服务新措施,大幅减轻企业办税负担。这些措施包括大幅增加即办事项、全部下放涉税审批权限、大幅简并小微企业纳税申报期、全面推行无纸化办税、清理规范进户执法工作、试行税务登记证照电子化和提供移动办税服务等。

大幅增加即办事项。将所有备案类减免税事项前移至办税服务厅窗口即办,全省统一即办事项由90项增至220项,并在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实行受理、审批二岗合一。进一步提速62项非即办事项的办结时限,将二手房交易办税时间由45分钟缩短至15分钟;推行“定额早知道”系统,新开业户录入经营信息后可在1分钟内自助核定纳税定额,核定流程由6个压缩至1个,办结时限由30日缩短至即办。

全部下放涉税审批权限。将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委托设区市级地税机关执行,将其他所有省局本级的涉税审批事项全部下放基层地税机关执行。分批公开行政审批目录,杜绝在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和变相审批。

大幅简并小微企业纳税申报期。对未达起征点的个体户由按月申报改为按年申报;对年纳税总额不超过5万元(县级地税机关可根据当地实际将标准提高至10万元),申报纳税正常规范的小微企业,由按月改为按季申报。此举惠及全省约21万户个体户和26万户小微企业,占纳税人总数的60%。

全面推行无纸化办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资料,在全省推广涉税资料影像系统、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和电子印章系统,实现纳税人报送资料的影像化保存、无纸化流转和一户式查询,同时电子档案资料可调取复用。推行网上涉税申请、受理和文书送达等“一条龙”服务。纳税人通过企业端免填单系统,提交涉税资料,初步实现税务登记、税源管理、发票管理等6类25项业务的免填单、实时提请审核和查询办理进度。

清理规范进户执法工作。制定下发《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管理办法》,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纳税人,合并实施进户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审计和检查类日常检查事项,不得重复开展;对同一纳税人实施实地核查、反避税调查、管理类日常检查时,同一事项原则上不得重复进户。目前已清理取消12项进户执法项目。

试行税务登记证照电子化。在平潭试点取消发放纸质税务登记证,将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以电子证照形式传送到省政务网电子证照系统和省地税局对外网站,其他行政机关和金融机构办理依纳税人申请的事项时可上网查验,实现纳税人免于提供纸质税务登记证。

试行提供移动办税服务。依托4G网络,将办税服务各项功能延伸到手机端,建设面向税务人员、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移动税务3A(Anytime.Any⁃where.Anything)服务平台,提供纳税申报缴纳、12366咨询、信息公开、办税指南、涉税公告、发票查询和办税地图等公众服务功能,打造纳税人随身的“移动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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