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人大常委会力促“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2014-05-13 17:31:10 来源:福建人大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日前,经建宁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丁绍文等12人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至此,建宁县法院人民陪审员数已达36名,人民陪审员与法院审判员的比例超过1:1。 建宁县人民法院按照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认真组织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民陪审员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向该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增选人民陪审员的议案,增选工作得到了县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增选程序快速有效得到完成。此次增选的人民陪审员中,有的是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有的是基层农村党员,还有的是人民教师,其中有2人为人大代表,比例结构均衡。该计划的实施,有效充实了该县人民陪审员队伍,增强了司法透明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据悉,12位人民陪审员的任命书发放工作也已在日前完成,任职情况通过政务网站予以公告,主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
相关阅读:
- [ 05-12]房产公司的活动临时取消通知不到位 30多人大清早被"放鸽子"
- [ 05-10]诏安县人大领导到秀篆镇调研
- [ 05-06]漳州市人大常委员会关于促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
- [ 04-30]东山县选举产生人大、政府、法院新领导
- [ 04-29]东山县选举产生人大、政府、法院新领导
- [ 04-29]漳州国税:开展纳税人“大走访”活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