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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今年高招录取照顾政策确定 最多可加10分

2014-05-20 22:53:28 谢添实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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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品德突出者研究是否照顾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确有突出事迹者,由各设区市招委会鉴别、审核后,附详细事迹材料于6月20日前上报省招委会研究确定是否给予照顾录取。

报考在闽高校加5分的照顾政策

1.设区市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按研究学科分为数学、计算机科学、物理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工程学、动物学、植物学、微生物学、医学与健康学、化学、生物化学、环境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13个学科)创新成果竞赛获一等奖者。

报考在闽高校加10分的照顾政策

1.福建省省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

2.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志愿填报加10分的照顾政策

平行志愿填报在闽高校农学、园艺、茶学、草业科学、林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农业资源与环境、蚕学、蜂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村区域发展、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等本科专业,以及园艺、园艺技术、茶叶生产加工技术、林业技术、森林资源保护、动物防疫与检疫、畜牧兽医、兽医、经济动物养殖等专科专业的考生,在该校常规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时,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10分的照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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