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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今年高招细则有五变化 志愿设置有调整

2014-05-21 06:48:32 何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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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2 思品不合格有新标准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有新的界定标准,具体为: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针对考生电子档案,今年首次提出省教育考试院要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变化3 高校自行命题为秘密级

关于高考试卷保密规定,今年首次提出:高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同时,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起将由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解释,并且规定,各级招委会和有关各高校均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接报后须立即向省招委会领导和教育部报告,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进一步扩大。

变化4 闽台合作不再降分

与往年相比,今年高招录取降分规定也有调整,其中,涉外和闽台合作办学不再降分。

其中,按照本一批分数线招生的文史、理工类专业,除了个别专业(包括公安类、司法类、军队类及招收国防生院校专业,航海类专业,政策规定的农林类专业等享受加分政策专业,以及护理专业)生源不足时,经批准后可最多降20分(含20分)录取,其他专业生源不足时,不再降分录取。

本科二批的招生高校经征求志愿录取后,线上生源不足时,经批准,省教育考试院可在该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在征求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省属高校涉外合作办学项目(含涉港澳合作办学和国际课改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生源不足时不再降分录取;涉外合作办学项目(含涉港澳合作办学和国际课改项目)招收的本科考生,高考外语成绩不得低于外语总分的60%。

变化5 农村专项计划最多可降20分

今年我省首次在省属高校招生计划中安排一定比例,专门面向农村考生。专项计划招生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提前批之后、本一批之前进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2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由学校择优录取。

根据规定,按本一批招生的院校执行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本二批招生的院校执行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时,可最多降20分(含20分)录取。专项计划招生设一所院校和该校6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此外,专门面向某设区市招生的院校(专业),报考的考生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报名并参加高考。

2014高招日程

6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签领本人准考证,不得委托他人代领。

6月6日:熟悉考场、接受考前的考风考纪和诚信考试教育并签订《201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参加外语听力试听。

6月9日—11日:考生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参加外语口试申请。6月23日:全省外语口试,成绩作为高校录取时的参考。

6月24日—25日:按照往年的经验,高考成绩一般在6月24日前后公布,之后公布位次,6月25日左右,公布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不公布、不查卷。考生如对本人高考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高招办申请复查分数。

7月上旬:高招录取工作正式开始。

8月10日:被录取考生凭本人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到报名确认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指定地点领取“考生报考材料袋”。按高校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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