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小长假7座以下小型客车通行高速公路不免费
2014-05-23 07:13:13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快讯(记者刘云鹏通讯员陈昌和)今年端午节将在5月31日至6月2日期间放假,省交通运输厅提醒,小长假期间,7座以下小型客车通行高速公路不免费。 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端午节不在4个免费通行的重要节假日(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之列,因此放假期间收费公路对小型客车(7座及7座以下)不免费,车主上高速仍需正常缴费通行。 |
相关阅读:
- [ 05-22]福银高速公路增设闽清梅溪收费站
- [ 05-20]福建将探索高速公路与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共用服务区
- [ 05-16]闽清"三城"同建 福银高速公路梅溪互通7月通车
- [ 05-14]福建年底高速实现95%电子收费 进出高速路无需停车
- [ 04-14]漳州从重查处高速公路上多次超限运输车辆
- [ 04-11]三明高速公路开展汛期安全检查
- [ 04-06]一季度福建全省高速公路完成投资73.2亿元
- [ 04-06]福州:高速路闯出一头牛 三车“遭殃”两人受伤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