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福建从源头上遏制新“两违”行为

2014-05-24 07:53:00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分享到:

本报讯(记者吴静)记者昨日从省住建厅获悉,为从源头上有效遏制新的“两违”行为,福建省“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两违”建筑材料和工程管理的通知》。

通知明确,建设项目未取得用地批准及规划许可手续的,施工单位不得承揽施工。未取得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基本建设手续的建设项目,上述生产企业不得违反规定提供相关商品和加工服务。对向违法建设项目提供设计、施工服务的设计、施工单位,违规提供预拌商品混凝土等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以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予以处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依法采取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等措施予以严肃处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