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问:4月初省环保厅挂牌督办第一批63个环境问题时我注意到,在3月份全省环保执法专项检查月中,除省级挂牌督办外,还有泉州、三明市环保局各列了一批市级挂牌督办问题,但没有看到其他设区市挂牌督办市级案件,是不是各市执法力度不平衡?发言人刚才提到,“两高”司法解释发布以来,全省环保系统已向公安机关移送95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其中省环保厅直接查办并移送23起以重金属污染为主的案件。请问:其余的72件分别是哪些市县移送的,是否存在不平衡?怎么办? 答:去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以来,我省认真贯彻,环保、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加大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有力地震慑了污染犯罪行为。 从环保系统的工作情况来看,截止5月底,全省环保部门共向各级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95件,其中2013年45件、今年前5个月50件,省环保厅直接查办并移送23件、市县环保部门移送72件。我们来晒一晒由市县环保部门移送的72件分别是哪个地方的成绩单:福州9件,但市环保局0件,都是县区市移送的;厦门5件,其中市环保局3件、区局2件;漳州5件,但市环保局0件,都是县区市移送的;泉州41件,其中市环保局1件,县区市局40件,主要是晋江28件;三明2件,但市环保局0件;莆田0件,市环保局也0件;南平1件,市环保局0件;龙岩5件,市环保局0件;宁德4件,市环保局1件。 这一组数据念完了,9个设区市本级环保局除了厦门3件、宁德1件、泉州1件之外,其他市本级环保局都是“零蛋”,莆田的市、区县都是“零蛋”,是这个地方没有涉嫌犯罪的违法排污案件吗?那为什么省环保厅一去查就有移送案件?到目前为止,省环保厅查办并移送的案件数量是9个设区市本级环保局累计数的4.6倍,是因为市环保局没有掌握案件线索或者群众没有投诉的原因吗?那为什么作为属地环保局对眼皮底下排污企业的问题都不掌握线索,又为什么群众不向属地市环保局投诉而要向大老远的省环保厅投诉?省环保厅移送的案件中大部分是靠出动几次专项排查查出来的,为什么属地环保局平时不去排查?是因为执法力量、装备、能力、水平不行,查不了、查不到、查不准吗?这种情况或多或少是存在的,但并不是不能克服、无法改变的,晋江环保局作为一个县级环保部门,为什么就能查办并移送28件,比省厅本级还多。是因为有人为干预干扰执法导致没办法查下去吗?多年来我们也都在强调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的原因,但我认为,在当前这种环境意识、形势和压力下,对排放重金属等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涉嫌犯罪的排污行为,没有几个人会为违法者说情,这不是理由。这些问题都要反思。 “两高”司法解释针对的主要是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比如排放重金属和危险废物。违法排污者伤天害理,但如果我们执法查处不到位,放任违法排污,有朝一日当我们的孩子把唐诗念成“谁知盘中餐、粒粒毒大米”的时候,不也是在骂我们今天的执法不到位是伤天害理吗?我们天天念叨“两高”司法解释是“双刃剑”,砍不倒污染犯罪企业就会砍伤我们自己,光念叨是没有用的,必须用实际行动来向污染宣战。 随着新修订的环保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对排污者和监管者都有更加严格的要求、更加严厉的惩处措施,“双刃剑”更加锋利。我们必须切实行动起来,尽责履职,把这把“双刃剑”变成一把锋利的大刀,把违法排污、污染犯罪的现象砍下去。 一是,属地环保部门要主动作为,守土有责,认真履行属地监督管理责任,环保执法队伍自觉开展执法调查取证,发动一切力量查清查实污染犯罪案件,协调属地司法机关坚决打击。 二是,省环保厅继续以身作则,带头查违法排污,带头协调司法机关建立完善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工作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建立查办基层环保执法不作为、失职渎职问题的工作机制。 三是,各级环保部门不断规范涉嫌污染犯罪案件的查办和移送工作,由于“两高”司法解释出台后我们实践的时间不长,过去我们对此类案件如何办理和移送没有经验,目前有些案件的办理和移送可能不够规范,可能增加了司法机关后续工作的难度,也可能因为再次取证难而影响案件的深入办理,我们需要不断改进完善。只要我们从现在起主动去查、规范去查、依法去查,查一件办一件整治一件,群众就会理解支持我们。 四是,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向环保部门举报违法排污问题,特别是污染犯罪的现象,可以向县环保局举报,向市环保局举报,也可以向省环保厅举报,我们都会认真对待、依法查办。向污染宣战,需要大家一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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