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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福建环境公报发布新闻发布会答问实录

2014-06-04 22:15:36 谢添实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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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4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省政府新闻办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福建省今年以来地表水和大气环境质量简况,及《2013年福建省环境状况公报》。会上,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问:去年以来省环保厅一直将黑烟整治作为重点任务,但黑烟污染并没有得到根本控制,请问省环保厅怎样根治这种“牛皮癣”?《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提出,到2017年福建省PM10要比2012年下降5%以上,部分基层环保部门人员担心会出现“作出许多努力,但指标仍未达成”的情况;另有部分市民担心地方政府将重点放在如何下降监测数据上,而不是如何改善空气、治理污染。对此,省环保厅将采取怎样的措施避免这种情况?

答:近几年来,省环保厅一直把查处黑烟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开展专项检查,做了很多工作,查处了很多企业,各级环保部门都在加大力度,取得一定效果,但是因为各种原因,黑烟污染不断的回潮,有的甚至屡禁不止,成为群众关注和反映的问题。去年以来,根据省政府的部署,省环保厅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黑烟整治作为立即就办、马上就办的措施,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整治黑烟的行动,做到发现一家、挂牌督办一家、查处整改一家,力度很大。

从全省总体情况来看,有明显成效,但是从各市、各区域的情况来看,尚不平衡。省环保厅一方面不停组织力量,突击检查;另一方面,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自觉加大力度,属地尽职,查处黑烟企业。省环保厅一手组织执法队员自己查、自己督、自己罚、自己挂牌督办;另一手建立属地执法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属地环保部门落实相关措施,分片网格化管理,对日常监管不到位的追究相应责任,只要各市县区都加大力度,黑烟的污染整治将会更有效果。

省政府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全省的减排指标是硬任务,必须通过实实在在的治理硬措施,确保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污染不仅不能增加,反而要明显下降;环境质量不仅不能下降,而且要变好。

影响空气质量的因素很多,关键还是本地排放的问题,记者提到的地方环保部门担心的问题,在一定的时段是可能存在的,但我们完全有能力采取硬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关于地方政府是否会将重点放在如何下降监测数据,而不是改善空气、治理污染的问题上,我们明确说政府不会,也不可能有这样不负责任的侥幸心理,即便个别干部或者个别人员有此想法,省环保厅的态度是“NO”。

污染浓度是否能下降决定于采取的措施,监测数据是衡量措施的效果,而非决定措施的效果。属地政府作为责任人,重在主动作为。即按照省政府发布的实施细则确定的五项重点任务,建立五个保障机制,动员全民参与大气污染防治,这样才能确保实现硬指标,完成硬任务。硬指标就必须硬考核,省环保厅有一系列措施保障监测效果:第一,监测点位的选择,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进行网格化筛选,既确保覆盖面,又具有代表性;第二,监测数据由国家相关监测机构直接调度,监测仪器、设备的日常运行与维护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第三,监测的操作、数据的分析和传输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第四,坚决克服监测数据与市民感受“两张皮”的现象;第五,坚决杜绝人为干扰监测数据的现象。在这里我想说,属地政府是实现硬指标的责任主体,但指标的完成要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记者问:昨日省环保厅公布了23个第二批省级挂牌督办项目,而此前公布63个省级挂牌督办项目中,福州西区、北区和城门水厂水源地受污染问题受到大家关注,目前距这个问题的整改期限只有3个月的时间,当前整改情况如何?

答:非常感谢您对挂牌督办项目的关注。西区、北区水厂水源地挂牌督办问题和整改进展分别为:1、一级保护区内建有一座寺庙,目前已拆除完毕。2、洪山粮站污水提升泵站上游约10米处的排涝口阀门未能完全关闭,有生活污水直排闽江。目前,污水提升泵站上游排涝口处雨水管道及截污管道已进行清疏,已无污水排放,计划9月前将鸭嘴阀更换为水闸,以彻底解决污水直排问题。3、农林大学校门和仓山区环卫职工之家附近的两个雨水排涝口存在生活污水直排的现象;江岸边堆存着大量生活垃圾。目前,已对附近的截流井和污水管进行了清疏,两个雨水排涝口已无污水排放,并要求市水务管网供水每月定时清疏周边雨污管道,防止出现污水直排现象;江岸边堆放的生活垃圾已清理。4、二级保护区内建有福州港闽江航道管理基地码头。目前,已要求业主单位加强对闽江航道管理基地码头的环境管理,不得在码头上建设卫生间等相关设施,不得排放污染物。5、红光泵站排涝口有大量生活污水直排闽江。目前,市有关部门已制定污水管道施工方案和倒排计划,已动工建设,预计8月底前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城门水厂水源地挂牌督办的主要问题和整改进展分别为:1、一级保护区内有2座违规建筑物,目前两座建筑物没有使用,正在协调并依法依规管理。2、堆存着大量地铁建设弃土,目前已清除。3、雨水排涝口附近堆积着大量生活垃圾,目前已清除。4、有村民养鸭现象,目前已禁止。5、水源保护警示牌丢失,目前正在制作。就是跟上次4月份挂牌督办有关的,为何我们省厅挂牌了,但是当地执法部门却没有任何监管举动。

记者问:4月初省环保厅挂牌督办第一批63个环境问题时我注意到,在3月份全省环保执法专项检查月中,除省级挂牌督办外,还有泉州、三明市环保局各列了一批市级挂牌督办问题,但没有看到其他设区市挂牌督办市级案件,是不是各市执法力度不平衡?发言人刚才提到,“两高”司法解释发布以来,全省环保系统已向公安机关移送95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其中省环保厅直接查办并移送23起以重金属污染为主的案件。请问:其余的72件分别是哪些市县移送的,是否存在不平衡?怎么办?

答:去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以来,我省认真贯彻,环保、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加大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有力地震慑了污染犯罪行为。

从环保系统的工作情况来看,截止5月底,全省环保部门共向各级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95件,其中2013年45件、今年前5个月50件,省环保厅直接查办并移送23件、市县环保部门移送72件。我们来晒一晒由市县环保部门移送的72件分别是哪个地方的成绩单:福州9件,但市环保局0件,都是县区市移送的;厦门5件,其中市环保局3件、区局2件;漳州5件,但市环保局0件,都是县区市移送的;泉州41件,其中市环保局1件,县区市局40件,主要是晋江28件;三明2件,但市环保局0件;莆田0件,市环保局也0件;南平1件,市环保局0件;龙岩5件,市环保局0件;宁德4件,市环保局1件。

这一组数据念完了,9个设区市本级环保局除了厦门3件、宁德1件、泉州1件之外,其他市本级环保局都是“零蛋”,莆田的市、区县都是“零蛋”,是这个地方没有涉嫌犯罪的违法排污案件吗?那为什么省环保厅一去查就有移送案件?到目前为止,省环保厅查办并移送的案件数量是9个设区市本级环保局累计数的4.6倍,是因为市环保局没有掌握案件线索或者群众没有投诉的原因吗?那为什么作为属地环保局对眼皮底下排污企业的问题都不掌握线索,又为什么群众不向属地市环保局投诉而要向大老远的省环保厅投诉?省环保厅移送的案件中大部分是靠出动几次专项排查查出来的,为什么属地环保局平时不去排查?是因为执法力量、装备、能力、水平不行,查不了、查不到、查不准吗?这种情况或多或少是存在的,但并不是不能克服、无法改变的,晋江环保局作为一个县级环保部门,为什么就能查办并移送28件,比省厅本级还多。是因为有人为干预干扰执法导致没办法查下去吗?多年来我们也都在强调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的原因,但我认为,在当前这种环境意识、形势和压力下,对排放重金属等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涉嫌犯罪的排污行为,没有几个人会为违法者说情,这不是理由。这些问题都要反思。

“两高”司法解释针对的主要是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比如排放重金属和危险废物。违法排污者伤天害理,但如果我们执法查处不到位,放任违法排污,有朝一日当我们的孩子把唐诗念成“谁知盘中餐、粒粒毒大米”的时候,不也是在骂我们今天的执法不到位是伤天害理吗?我们天天念叨“两高”司法解释是“双刃剑”,砍不倒污染犯罪企业就会砍伤我们自己,光念叨是没有用的,必须用实际行动来向污染宣战。

随着新修订的环保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对排污者和监管者都有更加严格的要求、更加严厉的惩处措施,“双刃剑”更加锋利。我们必须切实行动起来,尽责履职,把这把“双刃剑”变成一把锋利的大刀,把违法排污、污染犯罪的现象砍下去。

一是,属地环保部门要主动作为,守土有责,认真履行属地监督管理责任,环保执法队伍自觉开展执法调查取证,发动一切力量查清查实污染犯罪案件,协调属地司法机关坚决打击。

二是,省环保厅继续以身作则,带头查违法排污,带头协调司法机关建立完善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工作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建立查办基层环保执法不作为、失职渎职问题的工作机制。

三是,各级环保部门不断规范涉嫌污染犯罪案件的查办和移送工作,由于“两高”司法解释出台后我们实践的时间不长,过去我们对此类案件如何办理和移送没有经验,目前有些案件的办理和移送可能不够规范,可能增加了司法机关后续工作的难度,也可能因为再次取证难而影响案件的深入办理,我们需要不断改进完善。只要我们从现在起主动去查、规范去查、依法去查,查一件办一件整治一件,群众就会理解支持我们。

四是,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向环保部门举报违法排污问题,特别是污染犯罪的现象,可以向县环保局举报,向市环保局举报,也可以向省环保厅举报,我们都会认真对待、依法查办。向污染宣战,需要大家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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