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出台优惠政策吸引人才 从生活津贴、住房保障、安家补助、科研创业启动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 东南网6月1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凤山 通讯员 王光慧) 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加强中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发布,引进人才按其学历、专业技术水平,以及实验区经济社会建设需求程度分类,分成A、B两类,共六个层次等级,可在生活津贴、住房保障、安家补助、科研创业启动资金享受相应待遇,实验区将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引进中高层次人才的产业领域包括平潭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服务业、现代农业及海洋产业、旅游业、社会事业、生态环保业、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人才重点对象主要为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或带动新兴学科的知名专家和科技领军人才;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高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具有国际视野、创新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公共管理和服务人才;其他具有特殊才能或重大贡献的人才。 此外,实验区对紧缺的台湾人才,在产业领域、年龄、学历上放宽了一定限制。特别在台湾创业园和台湾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鼓励符合条件的台湾人才携科技成果入园(基地)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和生产。同时,在创业扶持、项目立项、成果转化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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