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26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记者从福建省人社厅获悉,自今年7月1日起,我省省本级医保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 具体为: 省本级各参保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最高不超过13332元,最低不低于2666.40元; 省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月缴费工资基数4444元,按10%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金额444.40元,其中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经县(市、区)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2666.40元,按10%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金额266.6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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