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李珂 通讯员 徐国栋) 省科技厅日前提出九条措施,支持我省产业龙头企业创新发展。这些措施包括做大扶强科技型龙头企业、改革建立产业技术研发新机制、支持龙头企业建设研发机构、推进龙头企业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打造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强化对龙头企业技术创新的源头支持、加强龙头企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科技资源向龙头企业开放共享、推进龙头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等。 措施提出,鼓励产业龙头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加强对产业龙头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辅导,支持其按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50%加计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同时,享受财政给予实际抵扣所得税额同量资金奖励政策;对龙头企业利用共享资源进行的各项分析测试活动,按企业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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