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22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 实习生 郑君)炎炎夏日、市民纷纷选择游泳来消暑,福州各大游泳池也迎来了经营高峰期。国内每年在泳池内的意外事故时有发生,一旦发生事故,不但游泳者受到伤害,经营管理者也要承受经济损失。 记者调查发现,受风险高、理赔条件严格等因素影响,游泳池对公众意外责任险投保热情并不高,业内人士估计福州有80%泳池未投保。 近年来,泳池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屡屡发生,一些溺水伤亡事件也经常见诸报端。就职于某保险企业的工程暨新种险部总经理吕先辉表示,游泳馆的安全隐患其实比KTV等场所还高,如摔伤、溺水、触电、氯气中毒等,一不注意,这些伤害很容易发生。 泳池虽然风险高,但是经营者对公众意外责任险热情却不高。日前,记者随机调查了福州市内多家游泳馆,发现投保者很少。 鼓楼区一家游泳馆负责人告诉记者,自家游泳馆备有专业救生员,不善游泳的人到浅水区游泳一定不会有危险,所以无需投保。另几家则直接表示不会投保。 金山一家已投保的游泳馆负责人透露说,游泳馆每年都有投保,最高理赔金额达100万元。 游池“裸奔”者多,吕先辉对此分析认为,部分原因是经营者侥幸心理未投保,认为能省则省,只要小心管理就不会出意外事故;此外,投保条件较为严格,限制了一些人的热情;再者,游泳池是个高风险行业,保险公司对此兴趣不大,虽然众多保险公司有涉及这项业务,但不是很愿意去宣传、去做,导致部分泳池经营者不知道有这个险种。 “台湾是强制游池要投保公众意外责任险的。一方面,保险公司可安排专业人士免费上门,指导投保的经营者改进管理手段,增加安全措施;另一方面,可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在伤害事故发生后,能减少损失。”吕先辉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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