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平潭> 社会民生 > 正文

剑盾行动查获一起销售假包假表案 进价八十售价三千

2014-08-11 15:52:13 杨博思 林珮雯 来源:中国平潭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剑盾行动查获一起销售假包假表案

民警:欢迎市民提供案件线索,举报有奖

 

  

被公安机关查获的部分假冒商标商品(平潭公安局提供)

中国平潭网讯(见习记者 杨博思 实习生林珮雯)“他们的假冒商品进价为80-200元,而卖却在3000元左右。”1日上午,区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经侦大队,在潭城镇明珠路一处店面及店后面的仓库,查获一批尚未销售的假冒提包和手表,并当场抓获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经营者翁某,涉案金额数十万元。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家店从2014年年初就开始售卖假货,4月份接到群众举报后民警开始介入。通过三个多月摸查,基本掌握出了这家店和仓库的基本情况,1 日上午一举端掉了这个售假点。当场从仓库搜出假冒LV、GU CCI等品牌提包八十余件,假冒品牌手表二十余件。此案还处在侦办阶段中,涉案人员将会移送到司法机关并受到法律审判,而假提包和假表则统一进行销毁。

据悉,这次行动是区公安局组织开展的“剑盾”2 号行动的一部分,以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民警表示,“剑盾”行动需要每一位市民的合作,希望市民能及时提供各类案件线索,同时也会根据线索价值给予市民一定奖励。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