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四个方面突出问题 落实整改情况如何?
2014-08-20 08:50:0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
分享到:
|
摸清底数核实情况 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省公安厅负责人就领导干部因私出入境证件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答记者问 根据省委的工作部署,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8月1日至8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领导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整治活动。近日,省公安厅负责人就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问:为什么要开展领导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整治活动?专项整治的范围和重点是什么? 答:针对中央第九巡视组对福建省巡视反馈意见中关于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问题,根据省委的工作部署,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8月1日至8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领导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整治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活动”),这是贯彻落实中央对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将进一步促进加强我省领导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做到“摸清底数、堵塞漏洞、杜绝违规、规范管理”。 这次专项整治的对象范围是:省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省属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在职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设区市和县(市、区)上述单位在职的副科级以上干部,离、退休的县(处)级以上干部。整治的重点是:个别领导干部弄虚作假、违法违规骗取因私出国(境)证件,一些单位执行领导干部因私出入境证件集中保管制度不严格、管理机制不健全等。 问:如何开展领导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整治活动? 答:专项整治活动分为四个阶段:清理核实领导干部持有因私出入境证件情况;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严肃查处违规行为;规范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目前,公安机关已将全省领导干部持有有效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通报给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省属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由各部门或单位全面清理核实领导干部身份信息是否准确,是否有新增、调动(离、退休)以及行政职级变动、是否持有有效因私出国(境)证件、是否由单位集中保管等。上述单位核实后反馈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汇总分析领导干部持有证件和保管情况,发现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及时通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问:如何加强领导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签发管理工作? 答:坚持边整边改,加强规范管理,省公安厅积极会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部门,着手健全完善一系列工作规范和制度,强化管控责任,堵塞工作漏洞,完善工作机制。一是研究制定《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要求,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审批制度和证件登记保管制度。二是全面规范各类户籍业务办理规定,推进户籍档案电子化,优化完善办理户口流程,堵塞管理漏洞。三是严格执行公民办理出国(境)证件工作规范,落实面见申请人询问制度,延伸人像识别比对应用范围,开展定期倒查,对领导干部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提高事后管控能力。 |
相关阅读:
- [ 08-19]福建省委召开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会
- [ 07-31]福建省委巡视组向被巡视省直单位反馈巡视情况
- [ 07-23]中央巡视组“把脉” 福建“三不”治裸官
- [ 07-22]福建省委常委(扩大)会议部署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 [ 07-14]中央第九巡视组向福建省反馈巡视情况
- [ 07-10]中央巡视组移送大量信访举报件 福建省纪委多种措施抓紧办理
- [ 06-26]福建省委今年第二轮巡视展开 5个巡视组已全部进驻
- [ 04-01]福建专项巡视组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11条线索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