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滚动网报> 社会民生 > 正文

福州人大:为湿地保护“量身定制”法规

2014-09-01 22:18:41 卢金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闽江河口湿地位于长乐东北部闽江出海口南侧

2009年,在国家和省里还没出台湿地保护与管理法律法规情况下,福州市人大常委会率先启动《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立法,经过多次调研、论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0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了《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从法律上确定了自然保护区的合法地位。

据介绍,《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共有28个条款,明确了湿地保护的范围、保护区管理体制、保护区内畜禽饲养和水产养殖问题、保护区的主要保护措施等。 法规出台后,福州市先后共投入5200多万元用于保护区管理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目前保护区种植红树林、短叶茳芏等植被1000多亩,并综合治理了互花米草60多公顷。

“办法出台后,就有法可依了,老百姓也自觉了,多年来没发现破坏湿地的行为,没有违法违纪开垦、捕鸟的。”杨渭平说,法规的实施给闽江河口湿地筑起了一道保护墙,通过引导、劝退,湿地核心区的养殖活动已迁移到指定范围,建成1600亩生态养殖场。

杨渭平介绍说,下阶段还将进一步加强河口保护区的管理和建设,加快湿地科教中心室内布展装饰,完善湿地公园内部主干道,建设木栈道、湿地会所、观鸟屋等,让当地老百姓享受湿地保护带来的经济效益,做到生态美百姓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