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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验检疫局与省食药局签署备忘录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2014-09-17 20:19:43 卢金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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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17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 )今日,福建检验检疫局与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签署《福建检验检疫局福建省食药局关于深化合作共同保障食品安全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检测、信息等资源共享与合作,保障福建省食品安全,更好地服务福建省社会经济发展。这也是双方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要求和福建省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行动方案的一项具体举措。

根据《合作备忘录》,双方加强食品加工和流通环节监管合作。互相采信准入审核结果,双方对产品既出口又内销的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准入审核时,可直接采信审核结果或验证后采信。对产品全部出口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再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由检验检疫部门直接实施备案并进行监督管理。实现监管结果互用,共同构建从生产环节至市场销售环节的全过程无缝监管体系。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协作,联合对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联合开展流通环节检查,联合处理不合格进口食品。

《备忘录》明确,双方充分利用对方检测资源优势,加强食品安全检测与研究合作,实现检测资源互补。加强技术交流,共同提高检测技术水平。双方联合开展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究,共同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同时,双方共享信息资源,实现法规标准信息共享,检测信息共享,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双方交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执法检测等结果和质量安全状况分析等信息,共同开展风险分析,加强企业准入许可、日常监管、行政处罚、产品检测等环节收集的企业信用信息的交流。

此外,双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作工作组和日常沟通联系制度,联合处置食品安全事件,建立案件协查和移送机制,及时移交属于对方监管的投诉举报和违法违规案件,密切协助对方开展调查取证,及时通报相关违法违规企业查处情况。

据介绍,省食药局负责内销食品加工、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福建检验检疫局负责进出口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双方工作联系较为紧密,日常协作由来已久。双方通过签署《备忘录》,将会进一步完善我省食品安全监管链条,避免监管真空;进一步畅通国内外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渠道,提升双方食品安全应急反应能力;进一步弥补各自监管资源上存在的不足,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合力;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更好地服务企业、方便企业。双方将共同推进福建省食品安全水平的整体提升,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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