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出台措施 助力福建省原中央苏区发展
2014-09-24 07:25:0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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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2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侃) 记者从福建检验检疫局获悉,质检总局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意见》,为三省量身订制了22条支持意见,支持这些地区在振兴发展中先行先试、加快产业结构战略调整、提升质检监管和服务水平、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意见鼓励在我省原中央苏区开展质检领域有关政策创新、先行先试,如开展“检验检疫监管区”、“检验检疫集中查验区”建设试点等,明确提出做大做强我省原中央苏区陆地港、扶持检验检疫移动查验系统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申请设立检验检疫进口指定口岸等。 在支持产业结构战略调整方面,意见提出重点支持我省原中央苏区钨、金、铜、稀土等有色金属及精深加工产业,打造全国有色金属产业基地;扶持龙岩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三明生态工贸区和沙溪流域产业承接集中区等园区建设;支持在漳平、清流等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进境种苗隔离场,在引进优质种苗改良林木结构品种方面给予支持;在相关业务上指导南平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区、长汀县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区等项目建设等。 意见提出,将在我省原中央苏区开展特色产业及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包括:帮助建立上杭、古田等以红色旅游为主导的特色标准化示范基地,推动龙岩等原中央苏区红色旅游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扶持福建鑫展旺物流一体化供应链服务标准化试点等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扩大蜜柚、特种水产品、生猪等出口产品种养殖基地注册备案;推进龙岩出口机械装备、宁德出口电机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 意见还支持我省原中央苏区提升质检监管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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