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福建:规范革命老区扶贫建设资金管理

2014-09-29 08:05:2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分享到:

东南网9月2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日前,省老区办、省财政厅联合出台《福建省革命老区扶贫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对革命老区扶贫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做出规范。

《办法》明确革命老区扶贫建设资金使用范围为:老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乡村道路、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启用沼气、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改善老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项目建设;支持老区农村发展生产,包括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以及引进优良品种、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县乡村干部培训、劳务输出培训等;支持老区农村发展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以及其他涉及老区扶贫建设的特定用途。

《办法》还对革命老区扶贫建设资金的分配和拨付方式,以及资金监管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并要求对资金的使用管理实行公告公示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