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3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李小健)
锦峰小区一栋栋漂亮的安置房正等着群众入住、绿洲公园慢行道干净美观、九十九溪绿洲公园段岸绿水清……行走在晋江市街头,处处可感受到这座城市的美丽与魅力。
晋江市作为我省乃至全国县域经济发展的领头雁,其人大监督工作也走在全国前列,特别是满意度测评工作机制已蜚声省内外。“晋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是党委、人大、政府及各方面通力合作的结果。”晋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健倩表示,多年来,晋江市人大常委会着重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社会普遍反映的热点问题纳入监督范围,并坚持采用满意度测评这一刚性监督方式,积极推动问题解决。
动真格彰显监督刚性
刚性效力是人大监督工作必须追求的制度要义和价值取向。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庄天怀表示,为了切实解决监督工作存在的重形式、轻实效以及手段单一、刚性不足等问题,晋江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履职行权的有效路径,努力彰显监督刚性。
2005年12月,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在遵循制度框架和法律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延伸链条、完善机制、拓展功能、增强效果”的总体思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审议质量的若干意见》,正式启动专项工作报告的满意度测评工作。庄天怀说,满意度测评是人大表决制度逐步完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提升人大权威的监督手段。“倘若这种机制能够得以坚持并不断加以完善,则可以使传统的常规手段成为行之有效的刚性机制,使过去‘走过场’的工作程序成为‘动真格’的监督模式。”
2007年监督法实施以来,结合审议报告和工作评议,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对测评工作的法律依据、测评范围、测评项目的确定、测评原则、测评方法和等次、测评结果的运用等方面认真进行了思考和探讨。最后,晋江市人大常委会作出规定,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满意度测评:一是结合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做到“凡审议,必测评”;二是结合开展工作评议,做到“凡评议,必测评”。
与此同时,将满意度测评分为三个等次,分别是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测评标准为“应到会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是否半数以上投不满意票”,若不满意票超过应到会人员半数,则要求重新报告。
在实践中完善监督机制
2009年4月,晋江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自来水普及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显示,应到会组成人员31人,实到会22人,满意0票、基本满意10票、不满意12票。按照当时的测评标准,不满意票为12票,没有超过规定的应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因此该报告应获得通过。但实际上,“不满意”票数已经超过到会人员“基本满意”票数,因此这样的结果显然不够合理。
针对这种情况,晋江市人大常委会经过研究决定,于2013年6月修改了满意度测评标准,将“应到会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半数以上投不满意票”修改为“常委会组成人员满意和基本满意票不超过半数”,以此增强测评的刚性。
今年4月15日,晋江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又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满意度测评的暂行规定》,再对满意度测评工作机制进行完善。这一暂行规定出台,使其与此前已经普遍开展的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实现对接,进一步延伸了测评内涵,形成了连环“打分”的测评“链条”。
庄天怀介绍,自2005年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以来,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以按键或投票表决的形式,对“一府两院”的63个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测评,对7个部门单位工作开展评议,并当场画票计票、公布结果。通过满意度测评,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是否满意和满意程度进行综合评价,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和社会效应。
解决问题提升监督效力
在纷繁复杂的社会难题中,晋江市人大常委会科学合理地安排监督和测评议题,对于问题突出测评不达标的进行二次测评,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2013年10月,针对近海水域环境污染治理、小流域整治等专项整治成效不明显,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反映强烈的实际情况,晋江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近海水域污染整治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测评时,由于满意、基本满意票数未超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半数以上,该专项工作报告被否决。随后,晋江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水域建设的决议》,要求市政府明确整治目标和阶段任务,合理制定整治“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水域环境一年有改善、两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力争用较短的时间实现水清、岸美的生态水域建设目标。
对此,晋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整治工作,制定了《晋江市环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等多项政策文件,切实加强近海水域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晋江市人大常委会也将于今年10月份组织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近海水域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及整改情况的报告。
由于殡葬服务收费过高,引发群众和人大代表不满,2009年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殡葬管理工作情况报告时,测评满意、基本满意率未“过半”,该项报告被否决。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的意见建议,反复研究后,将殡葬公益化改革工作当成一项重要的民生大事来抓。晋江从2010年1月1日起,便在全省率先实行基本殡葬服务费全免政策。截至2014年6月,晋江市累计为3.14万户次丧属减免殡葬费用2198万元;殡葬服务费平均数由原来的6000多元降低至840元左右,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
测评不能“一阵风”
满意度测评的刚性监督,显然可以直接推动政府相关部门改进工作。然而,许多社会热点问题不是一次审议、视察或测评就能解决,而是需要持续监督,长抓不懈,才能使满意度测评不是“一阵风”,也才能取得人大监督的更大实效。
比如,晋江城乡公交事业发展滞后于城市化进程,是近年来人民群众关注和议论的热点。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将城乡公交服务管理提升确定为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重要监督任务。从先后两年、连续两次测评情况看,城乡公交服务管理提升相关工作得到较好的推进,对提升城乡公交服务管理有较大的推进,测评满意、基本满意率由2012年的50%提高到2013年的96.6%。
今年,晋江市人大常委会继续关注这一问题,不仅安排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还把监督内容由城市公交拓展为城乡公共交通,力求通过测评机制和跟踪监督的有效结合,推动市政府彻底解决制约城乡公共交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真正为群众出行提供方便快捷、安全优质的公共交通服务。
陈健倩说,满意度测评尽管已成为监督常态,但在实践中仍有探讨和改进空间。下一步,将围绕“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总原则和“延伸链条、完善机制、拓展功能、增强效果”的总思路,进一步做好满意度测评工作,以更好地体现测评的综合效应,彰显民意的分量和人大监督的权威。例如,在增强测评效果方面,要按照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要求,在落实满意度测评和专项工作评议结果上引入刚性落实手段,采取询问、质询或者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方式进行跟踪监督,强化满意度测评和专项工作评议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