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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专柜买衣服未取货遭遇店家撤柜 2万多退款一波三折

2014-10-16 10:01:10 陈薪宇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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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折:商家同意退款 百货要求提供证明

记者随后联系到弗卡女装专柜负责人王先生,他告诉记者,专柜的租约在8月31日到期,但此前他并未接到百货方面的撤场通知,甚至在8月底,他还收到百货方面发来的续租合同。在他将合同寄回公司盖章走流程的时候,却于10月13日接到撤柜函。

王先生表示,如果百货方面要求撤场,应该提前15天出示公函告知自己,并将此前账务结算清楚,“我们自8月以来货款都在百货处未结算,现在临时要求撤柜,来不及通知消费者。消费者如果要求退款我们都会同意。”

虽然商家同意全额退款给消费者,但由于百货尚未将货款结算给商家,消费者要持消费票据去百货退款。林女士原以为,商家同意后便可顺利退款,但事情却一波三折。

根据该百货退货流程,两件存在质量问题的衣服可根据消费凭证退款,但问题出在了林女士未取货的44件衣服上。该百货公司楼层经理介绍说,按照规定,退款需要同时退货,如果是没有付款超过一定日期未取货的,商家需要和百货报备,但目前百货并未接到此类信息,无法立即给林女士办理退款。

“弗卡专柜即将撤柜,而林女士的消费日期较早,涉及数量及款项较多。这样情况较为特殊,需要有书面证明,按照公司内部流程上报审批。”该工作人员说。

随后,台江区工商局介入此事,经过协商,百货同意如果商家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证明消费者未取货并同意全额退款的证明,走流程审批后可为消费者办理退款,具体情况将在一周内回复工商局及消费者。

据了解,弗卡专柜相关工作人员已于当晚将相关材料交由百货方面。截止记者今晚发稿时,具体退款事宜,消费者和百货方面正在进一步协商之中。

提醒:消费者应谨慎消费

记者现场发现,除了林小姐外,还有一些市民也遇到了相同情况。通过团购优惠活动,江女士8月在弗卡女装专柜购买了数十件总价8000余元的衣服,也还未取货。她从朋友处得知专柜将撤柜的消息,委托母亲来退款。记者了解到,当日已陆续有十余名消费者曾到专柜询问退款事宜。

台江区工商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应该提高法律意识,谨慎消费。遇到类似情况时,应该和商家签订协议,对于交货时间以及逾期未交货如何退款等进行明确说明,才能有效保障自身权益。

该工作人员也表示,如果消费者在专柜购买数量较大,金额较多,遇到此类问题,可拨打12315投诉协商,协商无果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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