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严管工程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野蛮施工造成大气污染将上黑名单
2014-10-23 10:41:08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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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孙漫 本报讯 施工中不注意安全,主体单位和责任人都有可能被“请”上黑名单,变成“重点关注”对象。昨日,省住建厅发出《关于建立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的通知》,决定对工程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等进行严格限定,采取各项措施督促其依法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 在《通知》中,根据“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统计数据,对施工企业、检测(监测)机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房屋拆除施工单位等主体单位进黑名单的条件予以规定:施工企业连续2个季度在建项目当季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记分值排名均在全省前10名的;监理单位连续2个季度在建项目当季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记分值排名均在全省前3名的;检测机构在轨道交通工程或深基坑、高边坡工程监控量测中对数据、结论等实质内容弄虚作假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经查实生产计量设备的计量偏差达-5%及以上的。 《通知》还对之前问题多多的房屋拆除施工单位进行严格限定。如果其在拆除工程施工区域未按规定设置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人工拆除、爆破拆除建筑时未逐层分段进行;采用野蛮施工,未采取扬尘控制和降噪措施,造成粉尘、废弃物飘散,致使大气环境污染的,都要被“请”上黑名单。 根据“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统计数据,建造师(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都在“被关注”范围。对年度违规记分值满80分且排名前50名的建造师、违规记分值满80分且排名前5名的监理工程师;同一个项目混凝土构件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2次及以上的,经查实后,都要列入黑名单。 被列入黑名单,会有怎样的后果?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会对这些责任主体(含有关责任人)采取承接业务限制、实行差异化监管、视频监控、不得评优评先等系列措施。“房屋拆除施工单位不得承接房屋和市政的拆除工程,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不得承接新的任务。”该负责人说,列入黑名单的主体单位要想参加工程项目招投标,要在投标前书面告知建设单位被列入黑名单等有关信用情况。 据了解,黑名单自下发之日起有效期1年,如果未到期限又再次违规,则有效期延后半年。“我们会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及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上向社会公开黑名单,让责任主体一起接受公众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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