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先试 闽台合作佳音频传
2014-11-01 09:53:3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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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记 闽台交流不断拓展 ★2009年5月14日,《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201 1年1 1月18日,国务院批准《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 ★2009年5月15日至22日,首届海峡论坛在福建举行。迄今海峡论坛已经成功举办了六届。 ★2009年5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这是大陆首个对台农业合作地方性法规;201 1年6月10日,省政府出台《加快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若干意见》;2012年1月21日、2月2日,国务院分别批复设立福建省泉州、漳州台商投资区。至此,全省的国家级台商投资区达到6个。 ★2008年,闽台海运直航、直接通邮和空运直航正式启动。12月15日,福州、厦门、泉州口岸共10艘船舶参与海峡两岸海上直航首航;同日,福建启动海峡两岸邮政及邮政汇兑业务;18日,福州至台北客运包机首航成功。 ★201 1年1 1月30日,“海峡号”高速客滚船从平潭首航台中;2013年9月30日,厦门至高雄海上客运班轮航线开通。2013年10月9日,“海峡号”客滚船从平潭首航台北。 ★2008年7月4日,福建居民赴台旅游启动。9月30日,大陆居民从福州、厦门、泉州口岸经金、马、澎赴台湾本岛旅游首发启动;201 1年6月28日厦门居民赴台个人游、7月29日福建居民赴金马澎个人游正式启动。 ★2010年6月20日,厦门获批成为两岸区域金融服务中心试点和第二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城市。 ★2008年12月26日,涉台文物保护工程在泉州启动。福建省首批启动的有泉州天后宫等1 5个保护工程项目。 ★2013年7月10日,“万名台湾青年学子来闽修学旅游”活动正式启动,将在五年内邀请台湾50多所高等院校的万余名台湾青年学子来闽修学旅游。 ★2010年12月26日,首批7家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驻福州、厦门代表机构(试点)颁证仪式举行,标志着两岸律师业进入实质性的交流协作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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