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中央媒体持续报道福建省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2014-11-13 07:22:1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分享到:

东南网11月1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我省十余年持续力抓的食品安全工作,得到中央主要媒体的全面总结和高度肯定。近期,各中央媒体纷纷在重要版面或黄金时段,持续聚焦报道我省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的创新做法和工作成效。

人民日报于7月31日头版刊发报道《严标准监管 严处罚问责 福建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报道说,福建以严谨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严肃的问责,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自2001年起,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工作,每年都要向社会公布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年度工作方案,连续14年将治理餐桌污染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

新华社在11月10日播发电稿《福建从源头把控餐桌污染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文章认为,福建的经验可归结为:首先,省长亲自抓,18个部门组成联席会议,无缝监管;其次,逐步完善形成了一套考核评价办法,在纠风考评、综治考评和绩效考评三个维度细化落实;第三,系统开展长效机制建设,今年还推出三年行动计划,一任接着一任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在原有治理成果上,福建不断改善薄弱环节,探索建立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工作办法。一是明确监管空白,出台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餐厨垃圾管理等专门性规章;二是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三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活动。

中央电视台在11月10日的《新闻联播》栏目中报道,福建省率先在全国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经过十多年的不懈努力,守住了“舌尖上的安全”。从2001年开始,福建省突出畜牧业、种植业、水产等五类产品和餐饮业的治理整顿,逐步探索出一套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模式。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在11月11日的《新闻和报纸摘要》栏目中报道,福建省连续14年把餐桌污染治理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强监管。14年来,福建在全国率先实行财政拨款检测产销环节瘦肉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将饮用水纳入食品安全管理范畴,推行“农改超”,把生鲜农产品引入超市销售;全省生猪瘦肉精的检出率由70%下降到零检出,蔬菜农药残留抽检超标率由30%下降到2.6%,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达到97.4%。

经济日报11月11日刊发的《源头把关保质量 吃得放心更安心——福建省全面治理餐桌污染纪实》中说,作为全国第一个全面治理餐桌污染的省份,福建经过多年探索,突出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流通、消费4个环节,严把市场“入口”,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基础初步奠定,未来更加可期可盼。配发的评论《牢牢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认为,福建治理餐桌污染,不仅提出工作要求的时间早,而且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以推进,路径清晰。全面治理餐桌污染,需要把握新形势、研究新问题,像福建那样,加快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用最严格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督、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为广大人民群众牢牢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光明日报在11月11日刊发报道《看福建如何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报道说,食品检测公示制度与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的建立,是福建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的一个缩影。从2001年开始,福建坚持不懈治理餐桌污染,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建立起一张从生产环节一直延伸到百姓餐桌的“安全网”。14年来,全省未发生较大以上的食品安全事故,成为国家“三绿工程”(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的示范省份。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